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4000171
二、项目名称:医用液氧等气体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灌温路1399号 | 792,3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99000000 | 其他服务 | 纯二氧化碳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配送期满一年后,供应商未违反违约责任中解除合同相关约定,采购人在30日内于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的合同起始时间为第一年结束时间。 | 详见采购文件。 |
C99000000 | 其他服务 | 医用液氧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配送期满一年后,供应商未违反违约责任中解除合同相关约定,采购人在30日内于供应商续签第二年合同,续签的合同起始时间为第一年结束时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敏、肖亚雄、罗星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确定。计算标准为:100万元(不含)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按0.8%,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20%收取,下浮后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2.账户信息: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3903231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5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及时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楼303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3.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发票开具联系电话:0831-2370510。
4.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外江路2号
联系方式:0831-2101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黑塔路28号
联系方式:0831-2370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焰
电话:0831-2370510
宜宾市公服集团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