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祥水馨苑商业街商业用房经营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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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市祥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津南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2:4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2日 13:30 至 2017年06月29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南洋建设集团13层)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津南第三评标室: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南洋建设集团13层) | ||
预算金额 | ¥1340.14980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立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42298259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祥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创意产业园区津沽路18号1182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主任 022-88637957-80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南洋建设集团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立芳 13042298259 | ||
附件: | |||
附件1 | 租赁招标文件.doc |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祥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祥水馨苑商业街商业用房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祥水馨苑商业街商业用房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FHZB2017-ZF-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立芳
项目联系电话:130422982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祥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创意产业园区津沽路18号1182室
联系方式:刘主任 022-88637957-8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立芳 13042298259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南洋建设集团1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祥水馨苑商业用房经营租赁项目(招标编号:FHZB2017-ZF-003)。
二、项目概况
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祥水馨苑商业街商业用房经营项目,主要包括祥水馨苑商业街的77件商业用房18828.94平米的商业经营,为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购物场所和优质的生活服务。为适应新形势,营造良好的商业服务氛围,天津市祥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将祥水馨苑商业街77间商业用房经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共有一个标段,经营期限为3年,详见招标文件。
标 段 |
标段位置 |
建筑面积 |
1 |
津南区双桥河镇祥水馨苑商业街 |
18828.94㎡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屋租赁等与本招标项目相关内容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2、投标人应具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过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声明。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周边居民的生活规律和要求,具有为周边居民提拱优质商业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40.1498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2日 13:30 至 2017年06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南洋建设集团13层)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津南第三评标室: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南洋建设集团1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5、报名确认:
报名提供以下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网上报名及报名确认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6月29日,每日8: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