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简阳市高铁新城片区市政工程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148.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0185202100311
预算金额148.3万元
招标公司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严彬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意惠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侯宁028-85316813
中标公司四川同济京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148.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简阳市高铁新城片区市政工程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29 14:44
一、项目编号 | |||
510185202100311 | |||
二、项目名称 | |||
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简阳市高铁新城片区市政工程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同济京奥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青羊区新华大道德盛路91号9楼 | ||
中标(成交)金额 | 总价:1483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名称:简阳市高铁新城片区市政工程规划编制服务 服务时间:成交人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50日内提交成果; 服务范围:规划范围北以封家沟为界,南至石板河,东到凤山路,西至控规边缘路(西外环路)约10.25平方公里的城区; 服务要求:1.竖向工程规划:结合城市用地现状及相关上位规划,合理确定城市道路和街区的竖向高程,为有效利用土地创造基础条件。2.市政管网工程规划:结合城市用地布局规划,依据城市竖向工程规划,合理确定各种市政管网,为城市发展建设运行提供有力保障等要求; 服务标准:规划设计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主席令第74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主席令第9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2010年主席令第39号)等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辜智先,黄平,张向黎(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5712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 、本项目备案号:(2021)0591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论证。三、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 五、供应商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等内容。 六、付款方式: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本项目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共计6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4家。八、本项目成交日期:2021年12月29日。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5712元,成交人支付。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地址: | 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严彬;联系电话:028-2721604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意惠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D座4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侯宁;联系电话:028-8531681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宁 | ||
电话: | 028-8531681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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