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饶市本级]铅山县工业园区移交的原江西省鑫瑞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中能)企业建筑物、设备、构筑物残值整体转让
金额
79.8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24jx11014221
预算金额79.8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焦先生185079312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饶市本级]铅山县工业园区移交的原江西省鑫瑞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中能)企业建筑物、设备、构筑物残值整体转让
  • 【信息时间: 2024-11-04】

项目编号: ZC24JX11014221
项目名称: 铅山县工业园区移交的原江西省鑫瑞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中能)企业建筑物、设备、构筑物残值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铅山县工业园区移交的原江西省鑫瑞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中能)企业建筑物、设备、构筑物残值整体转让,挂牌价798,207.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1月0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11月08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公司名称:江西省鑫瑞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中能);起拍价:79.8207 (万元);保证金 23(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正捷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正捷【2024】字第10071号。
2.标的新旧、面积、质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人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误差在增减5%以内。意向受让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届时不论残值的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3.意向受让人以现场勘测为准,按现场实际现状拍卖,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评估报告数据、图片、其他数据等,仅为意向受让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作为意向受让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请意向受让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所须承担的各项费用,委托方在受让方交清全部价款、履约保证金及各项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具体交付标的时间在合同中约定。
5.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另行支付履约保证金这35万元至委托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30天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要求为准)完成全部的拆除及清运工作,待清运转移完毕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后,委托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再将履约保证金退还受让方(不计息);若受让方在标的交付后30天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要求为准)未完成,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标的交付后,受让方自行负责拆除运输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履行全部的安全责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事故,委托人及拍卖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负责将地上建筑物全部拆除,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包括基础及墙体在内的拆除垃圾外运。
7.因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的,若标的出现遗失、失窃、灭失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8.本次转让标的中若存在危险废物资产或报废特种设备资产的,受让方受让后,不得将其流入社会继续使用。同时,受让方回收或拆除完成后须向转让方提供回收、拆除处置去向证明材料,回收、拆除发生的所有费用、风险与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未合规安全处置上述危险废物资产或报废特种设备资产的,所有风险与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9.具体交付时间合同约定。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
2.同时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拍卖成交价款缴清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费用承担:由受让方承担。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应付费用;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7.【交付】具体交付时间在合同中约定,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拍卖公司完成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8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07931237(焦先生)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7939 0144 2700 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 2024年11月12日15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 A栋裙楼 2-3 层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元利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07931237(焦先生)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