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新医路校区宿舍楼、综合实验楼窗户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2.6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cg-zcy202406002
预算金额122.6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余俊洁0991-41843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新医路校区宿舍楼、综合实验楼窗户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CG-ZCY20240600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新医路校区宿舍楼、综合实验楼窗户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26953.14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新医路校区宿舍楼、综合实验楼窗户密封不好,冬季严重影响室温;窗扇合页锈蚀严重,窗扇时有掉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窗扇严重变形,影响关闭。计划重新制作安装断桥铝合金窗、纱窗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26953.14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新医路校区宿舍楼、综合实验楼窗户密封不好,冬季严重影响室温;窗扇合页锈蚀严重,窗扇时有掉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窗扇严重变形,影响关闭。计划重新制作安装断桥铝合金窗、纱窗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施工工期:自2024年7月2日开工,须于2024年8月1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5日2024年04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新医路221号

联系方式:13079991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联系方式:0991-4184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俊洁

电 话:0991-4184317











附件信息:

  • 乌鲁木齐市第六十六中学新医路校区宿舍楼、综合实验楼窗户改造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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