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一号航站楼2023年度防雷检测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20230803-01594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 |||||||||||||||||||||||||||||||||||||||||||||||||||||||||||||||||||||||||
开始竞价时间: | 2023年08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竞价时间: | 2023年08月15日 17时00分00秒 | |||||||||||||||||||||||||||||||||||||||||||||||||||||||||||||||||||||||
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 一号航站楼2023年度防雷检测项目 网上竞价采购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第三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部分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一号航站楼2023年度防雷检测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一号航站楼2023年度防雷检测项目 2.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对一号航站楼雷电灾害防护装置进行检测,以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 (2)检测内容
(3)检测服务成果 ①现场检测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现场检测; ②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的,在现场检测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一号航站楼地上部分的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4份,扫描件电子文档1份; ③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在现场检测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意见及整改建议书,待甲方整改或修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复检完成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一号航站楼地上部分的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4份,扫描件电子文档1份; (4)技术要求 ①报价人需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需响应竞价需求)及安全保障措施,并根据审批通过的方案完成检测; ②报价人需保证检测方案根据有关行业的规定执行,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③报价人需保证一名以上雷电防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及不少于三名防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参与本项目检测工作(提供防雷检测能力及近一个月(2023年6月)在报价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④报价人需承诺检测人员具备高空作业的相关技术和能力,按照国家法定的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施工(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⑤报价人需提供检测工作人员意外保险合同,并承诺承担整个检测过程的所有安全责任(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本项目检测区域在机场隔离区范围内,空防安全有严格要求,报价人须自行办理隔离区通行证,检测人员隔离区通行证自行引领。 (5)时间要求 ①现场检测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完成现场检测; ②因报价人原因造成本现场检测期限延误时,报价人每逾期一天,扣减2000元,逾期超过10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6)其他要求 ★①报价人要求有防雷检测经验(须提供业绩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②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供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3.项目限价: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包干,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00.00元(含税)。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三、报名时间 1.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9时至2023年8月11日9时(注:项目报名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2.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延长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交易平台发布变更通知的方式通知报价人后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需登录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平台地址:http://wz.gdairport.com/),点击首页“采购项目”,进入“用户中心”进行合作商注册。注册成功的报价人才能通过该网站参与竞价。 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5.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7.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废标处理)。 8.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8.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8.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8.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8.4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关联公司:是指采购方所全资、控股的各公司以及采购方所属的各非法人实体单位。 9.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并提供承诺书: 9.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9.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9.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9.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9.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9.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9.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9.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9.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9.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9.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9.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9.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9.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9.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9.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9.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9.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9.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9.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9.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9.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10.报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甲级资质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供应商中标,采购单位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查; 11.报价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覆盖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如供应商中标,采购单位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查。 六、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诉。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20-36067950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晏小姐 联系电话:020-36477194 邮箱:342551130@qq.com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第二部分 报价须知 一、交易平台操作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平台“合作商使用手册”。 二、适用规定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网上竞价,其适用的采购规定及规则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合作对象管理办法》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三、报价人报名方式 1.报价人完成注册后,需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点击“采购项目”,进入下一个页面后,点击“采购信息公告”栏目网上竞价模块,并点击意向参加竞价项目,按交易平台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平台后,在意向参加的竞价项目列表下点击“报名申请”,报价人应按竞价采购项目文件要求登陆交易平台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进行报名。提交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应按第三部分附录文件格式编写。 2.报名时间截止前,报价人可点击合作商“用户中心”,进入会员中心查看或修改已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无法对资格审查资料进行修改,报价人自行进入会员中心查看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截止后,由采购方统一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因报价人资料上传错误、缺失或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导致报名失败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项目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报名和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文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方电子邮箱(邮箱地址:342551130@qq.com),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以采购方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资料的,采购方将不予回复。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采购方将顺延项目报名截止时间。 五、竞价时间 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00至2023年8月15日17: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注:竞价起始时间设置应不少于1个工作日】 六、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2.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仍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可按相关程序确定成交合作商。 3.没有符合资格条件合作商的项目,采购方将中止项目竞价。 4.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登陆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成功的竞价项目,即可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 5.报价人可在项目竞价时间截止前(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根据项目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每次不低于1000元)、报价次数(共10次)修改自己的报价,如采购方设置了限价金额的,报价人报价不得超出限价。 6.竞价系统根据报价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以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7.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排名为第一名的报价人作为候选成交商。 七、成交合作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结束后,采购方按以下流程确定成交合作商: 1.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价项目候选成交合作商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及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提交采购方审查。纸质版审查文件内容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格审查内容应一致、纸质版项目报价单中的总金额及分项金额应与交易平台网上竞价系统报价内容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认定其资格审查文件或报价无效。 2.若候选合作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方有权要求候选合作商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候选合作商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方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并终止交易。 3.候选合作商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可确定为项目成交合作商。 八、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方将在交易平台中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上传文件格式要求 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应按竞价文件要求顺序,统一扫描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应设置为《XXX项目网上竞价资格审查报名文件》。 十、采购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第三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附件一:报价表 【限价人民币80,000.00元(含税)】
注:1.提交资格审查报名资料时,不需要提供报价表,如提交资格审查报名阶段提供该表格将会导致报名资格被拒绝。 2.确定为候选合作商后,报价人应提供报价表。 ①该报价为含税报价。 ②报价人必须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所有税费。 ③报价人报价单价不能超过限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全称、盖法人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人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附件二、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合作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合作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合作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四: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司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司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司承担。 授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合作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 (签字)性别: 年龄: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五 报名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致: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采购方) 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XXX项目竞价文件后,我司参与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我司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我司完全符合竞价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五项,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并完全响应甲方“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承诺如有造假行为,我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报价、成交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由采购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 3.严格按照《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合作对象管理办法》接受处罚,禁止参加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 4.自行承担被取消项目资格的所有后果和责任。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同时向贵司承诺: 1.2020年1月1日至今,我司(包括关联公司)与招标人(采购人)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 2.我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时不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且未被列入招标人(采购人)管理单位的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在参与项目采购活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等期间严格遵守招标人(采购人管理单位的采购合作对象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我司愿按照规定被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接受相应处置,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认定条件: 一、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报名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投标情形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二、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报名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一)报名人通过向评审委员会成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二)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四)在采购过程与采购人员、招标代理机构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报名人利益; (五)报名人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七)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名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八)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单位; (九)报名人发生向采购人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十)参与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1.异议主体不是项目参与合作对象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合作对象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合作对象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4.合作对象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合作对象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三、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一)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人及采购人管理单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不利; (二)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三)因合作对象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四)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五)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六)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垫付农民工工资; (七)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八)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九)因严重违约情形被采购人依法解除合同; (十)存在向采购人或采购人管理单位相关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备注:本承诺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报价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六 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致: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采购方单位) 我司保证提交的XXXX公司XXXXXX项目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与贵司(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条款完全响应,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之日起90天,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价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质疑和质疑的权利。 4. (报价人名称) 作为报价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 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8.我司成交后,将保证严格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服务。 9. 我方如果成交,我司严格保密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内容,如因我司管理不善造成泄密情形的,我司接受采购人对我司的“三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省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非招标采购活动”的处罚。 报价人名称: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报价人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附件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格式 (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 附件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单位名称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其他附件文件: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覆盖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一名以上雷电防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及不少于三名防雷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参与本项目检测工作(提供防雷检测能力及近一个月(2023年6月)在报价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报价人需承诺检测人员具备高空作业的相关技术和能力,按照国家法定的安全作业规程进行施工(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报价人需提供检测工作人员意外保险合同,并承诺承担整个检测过程的所有安全责任(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报价人要求有防雷检测经验(须提供业绩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第四部分 合同部分 一号航站楼2023年度防雷检测合同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为 一号航站楼2023年度防雷检测 项目而向甲方提供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服务项目: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 一号航站楼2023年度防雷检测项目 服务。 2合同总价和支付方式: 2.1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 ¥ 元。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 %。 不含税价格为不变价格,增值税如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合同增值税也作相应调整。 2.2支付方式: (1)乙方完成合同全部检测内容后20天内,提供合同总价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检测记录;甲方根据发票和检测记录支付款项。 (2)乙方出具检测报告后20天内,提供合同总价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根据发票和检测报告支付款项。 2.3上述款项支付至乙方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户: 联行号: 3履约担保 3.1采用电汇转账方式: 3.1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署后 30 日内按甲方的要求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10 %即¥ 元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形式) 3.12乙方按要求完成检测工作并通过甲方认可后30天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已付清应付费用的,甲方无息退回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3.13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 公司账号: 9550880214633800177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机场支行 3.2采用履约保函的方式: 3.21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署后 30 日内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 10 %即¥ 元的见索即付的银行履约保函。 3.22银行保函必须为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受益人为甲方的银行保函,有效期限应为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期结束后30天内,不管因任何原因造成工作期限延误,乙方必须主动办理银行保函的延期手续,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后续服务的进度款。 3.23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3.3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4工作期限: 4.1现场检测期限: 合同签订之后30天内完成现场检测 4.2编制报告期限: (1)现场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的,在现场检测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2)现场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在现场检测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意见及整改建议,待甲方整改或修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复检完成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5合同组成: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 (2)采购文件及成交通知书(另册); (3)报价文件(另册); (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廉洁协议。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6项目服务范围与成果: 6.1服务范围
6.2服务成果 (1)检测结果符合规范要求的,出具《一号航站楼地上部分的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4份,扫描件电子文档1份; (2)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出具检测意见及整改建议,待甲方整改或修复结束后完成复检,复检完成后出具《一号航站楼地上部分的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4份,扫描件电子文档1份; 7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包干承包方式。 8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如乙方不进行改进,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8.1.2甲方提供乙方检测过程中所用的水、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8.1.3 甲方的其他责任: / 。 8.2乙方责任: 8.2.1乙方按竞价公告所提出的全部要求与责任进行相关服务; 8.2.2乙方在检测过程中必须做到保质、保量、保证依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 8.2.3如经甲方验收不合格,则项目合同内容需要重做,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 8.2.4乙方在检测过程中要遵守航站楼的规章制度,服从航站楼的安排,保证航站楼的环境、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和旅客不受影响; 8.2.5乙方的设备与工具自行保管,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8.2.6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检测,确保检测人员、建筑物内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及甲方室内外一切设备的安全,如造成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安全事故等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和赔偿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知识产权 9.1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检测报告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与检测报告有关或因甲方使用评定报告而发生或引起的任何索赔或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保密: 10.1 合同双方对于本项目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对外透露相关信息均需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10.2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应对其在服务期间获悉的另一方的资料、信息、数据等所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保密义务或违反对方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对方商业秘密。 10.3 如乙方中途退出本项目或本项目在未完成前终止,在甲方书面要求下,乙方应尽快将其或其雇员所占有的保密资料的有形表述及其复印件归还给甲方或由其自行予以销毁,立即删除保密资料的电子文件,并且不得保留副本。 10.4 保密资料被归还、销毁或删除后,乙方应持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事项成为公开信息时终止。 10.5 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保密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覆盖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仍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违约方因泄露保密信息获得其他收益的,应当将有关收益一并赔偿给守约方。 10.6 保密条款为本协议的独立条款,不因协议性质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中止或终止,本条款均具法律效力。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11.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继续执行合同完成项目检测与服务任务。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2违约责任: 12.1甲方有确凿证据证明乙方提供的检测报告存在严重缺陷,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除退还已收到的相关款项外,还须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责任大小,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12.2乙方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外,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承担责任,赔偿甲方的损失。 12.3乙方逾期完成服务,每延误一天,承担 2000元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4乙方违反白云机场航站楼内所有相关规定者,按相应规定进行处罚,违反规定三次及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乙方参与本项目检测人员与乙方竞价所提文件不符,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每次须承担 500 元的违约金,三次不符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乙方违约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减; 13争议解决: 13.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3.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4其它约定事项: 14.1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合同内容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检测。 14.2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持 肆份,乙方持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3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合同附件 附件:1.竞价文件(另附) 2.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廉洁协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签署页)
附件: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廉洁协议 为保障双方在业务来往中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自经济利益,保持廉洁自律,促进廉洁从业,防止各种违法及不正当行为的发生,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就合作过程中员工职业操守等事宜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适用范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效力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含分支机构等关联机构)的所有业务合作往来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网上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直接采购等物资、服务采购环节及合同签订、履行环节等。 2.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3.双方职责 3.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双方应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双方人员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3.2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合同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有以下任何一项行为: 3.2.1 支付回扣等好处费; 3.2.2 支付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或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2.3 为对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2.4 邀请对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其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或其它娱乐活动; 3.2.5 为对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的工作安排或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或财物支持; 3.2.6 与对方工作人员就双方合作内容涉及的权利义务变更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3.2.7 其它可能对对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 3.3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约过程中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向对方的客户索取和收受财物、有价证券或其他好处。 3.4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协议,收受对方好处或有其它不当行为的,应向甲方指定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接受举报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举报方进行报复。 甲方指定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或邮箱: 020-36066057 。 4.违约责任 4.1 协议中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协议下约定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应自行承担。 4.2 乙方存在违反廉洁协议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20%作为廉洁违约金。符合合同继续履行条件的,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解除合同,并将乙方列入白云机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保留追溯乙方非法获利、赔偿甲方损失的权利。 5.其他事项 5.1 本廉洁协议作为甲方招标、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廉洁协议一式 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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