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江区南站基地C19-35-05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桩基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2sj031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9655454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2302SJ0312标段号:C01
招标人: 上海勋杰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朝阳路20号6幢790室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松江区南站基地C19-35-05地块征收安置住房项目(桩基工程)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 东至香树路,南至申嘉湖高速,西至空地,北至旗亭路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该项目为征收安置住房。总建筑面积166019.98平方米,地上118507.17平方米,地下47512.81平方米,13幢16-17层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的住宅,以及框 架结构配套用房和地下车库,KP站,垃圾房。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桩基工程(不含基坑围护),具体内容以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工程总投资:212082.39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2824.84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23310445.00元人民币(2331.0445万元)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其他说明://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 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信用分要求: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其他要求: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否 3. 其他:/(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25日 00时00分
注意: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 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建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65545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1月30日 14时0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招标文件工本费: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03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2月08日 0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 称: 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 上海市松江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备注: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定全部入围;当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制)的申请人>7家,可由招标人通过单 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 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有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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