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安全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安全评价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312-JGAP)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东起龙华立交西侧,利用老路线位向西穿过珠江镇,止于张店枢纽东侧,顺接沪陕高
速、沪蓉高速,路线全长6.79Km。设置上河街、五里桥、绿水湾路3处互通。本次改造采用老路扩建方案
建设,项目起点至五里桥互通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采
用高架桥方案;五里桥互通至终点段采用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
42.0m,采用老路两侧拓宽方案,部分路段设置辅道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安全评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国道龙华立交至张店枢纽段扩建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安全评价: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
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说明: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文)规定,供应
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不在需要提供上述(2)-
(6)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须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
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谈判申请人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甲级资信证书(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2)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谈判申请人承担一级及以上公路包
含桥梁技术咨询或公路安全评估项目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盖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谈判申请人需指定拟投入本项目的具体项目负责人,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
师职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24 09:00到2023-03-02 17:00
获取方式:(1)线上发售;(2)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三项资料(打包发至邮箱:
627434304@qq.com):①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成一份PDF版本文
件);②投标人联系方式(报名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邮箱及联系电话)word版;③支付宝转
账记录截图;(3)所有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07 14: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07 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309会议室(南京市孝陵卫双拜巷169号)
七、其他
1.采购人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1.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2.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
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
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
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
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
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2.3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
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
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2.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
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
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5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
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3.合同履行期限:第一阶段55日历日,第二阶段40日历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双拜巷169号
联 系 人: 涂工
电 话: 18551758036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