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档案室建设(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及部分智慧档案库房建设)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通信机房专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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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 17:52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21日至2022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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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80.4768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3861551 | ||
采购单位 |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玉福大道东南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姜工 联系电话:0775-22020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鸿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水产科学研究院职工高层住宅小区B座2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0771-3861551 |
项目概况
档案室建设(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及部分智慧档案库房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2022-J1-030061-GXHJ
项目名称:档案室建设(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及部分智慧档案库房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47683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47683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
01 | 档案室建设(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及部分智慧档案库房建设) | 批 | 1 | 采购档案室建设(基础硬件设施建设及部分智慧档案库房建设)设备一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1日 至 2022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reformColumn/ZcyAnnouncement10016/GfpDXmKW5pQyOPlxrn4FHA==.html
3.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广西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ggzy.yulin.gov.cn)。
4.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玉福大道东南侧
联系方式:姜工 联系电话:0775-2202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鸿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水产科学研究院职工高层住宅小区B座201室
联系方式:李工 0771-3861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771-386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