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儋州市水务局关于遴选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行业审查咨询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行业审查咨询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
(二)咨询服务内容:负责开展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行业审查咨询等有关工作,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经费预算: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中初步设计评审取费标准,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行业审查咨询服务费为10.91万元,故本次费用以10.91万元为上限进行报价,否则按废标情况进行处理。
二、资格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人员、服务等方面要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活动依法拒绝受理。
(三)本次拒绝受理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报名期内将投标相关材料直接面送至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1号市水务局办公楼3楼301室,投标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报价函原件。报价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报价材料需附有报价费用的详细计算过程及相关依据等单独章节,报价以具体金额为准、单位为万元,并保留2位有效小数点;
2.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被委托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证件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有效期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咨询资质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近三年来相关工作合同主要页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可盖骑缝章)。
(二)投标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胶装成册(注:报名材料须包含1本原件胶装和2本彩印胶装的投标材料,亦可3本均为原件胶装,并附刻录有投标材料盖章版彩色扫描件U盘1个),证件及图件的复印件必须彩印且清晰。
(三)投标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全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地点: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1号市水务局办公楼3楼301室。
(三)联系方式:许先生,联系电话0898-23381712。
五、审查工作
(一)组织审查:市水务局组织各科室代表会同投标单位代表一同对各投标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签字确认(注:投标单位代表需现场提供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待查,此授权委托书与上述条款“投标相关材料”第2点要求一致。)。
(二)审查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1日下午15:30至16:30于市水务局2楼会议室。
(三)评定方式和方法:1.项目遴选采用经审查的最接近基准值最低报价法。2.经审查,以所有符合报名的投标报价数额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以报价数额与基准值绝对值最小的报价单位为中选单位;如有绝对值相同但报价数额不同的情况,以最低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绝对值相同且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则采用现场随机抽选的方式来选定。3.经审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单位时,本次招标情况按废标处理,下一步进行重新招标。
六、其他
出现以下情况的,现场审查时直接予以否决处理,不能参与本次招标代理遴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投标材料未按要求响应投标要求的;
(二)投标单位代表未按要求准时到场参加审查会议的;
(三)投标单位代表现场未能提供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儋州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28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
(二)咨询服务内容:负责开展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行业审查咨询等有关工作,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经费预算: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中初步设计评审取费标准,儋州市北部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行业审查咨询服务费为10.91万元,故本次费用以10.91万元为上限进行报价,否则按废标情况进行处理。
二、资格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人员、服务等方面要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活动依法拒绝受理。
(三)本次拒绝受理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报名期内将投标相关材料直接面送至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1号市水务局办公楼3楼301室,投标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报价函原件。报价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报价材料需附有报价费用的详细计算过程及相关依据等单独章节,报价以具体金额为准、单位为万元,并保留2位有效小数点;
2.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被委托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证件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有效期内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咨询资质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近三年来相关工作合同主要页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可盖骑缝章)。
(二)投标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胶装成册(注:报名材料须包含1本原件胶装和2本彩印胶装的投标材料,亦可3本均为原件胶装,并附刻录有投标材料盖章版彩色扫描件U盘1个),证件及图件的复印件必须彩印且清晰。
(三)投标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全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地点: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1号市水务局办公楼3楼301室。
(三)联系方式:许先生,联系电话0898-23381712。
五、审查工作
(一)组织审查:市水务局组织各科室代表会同投标单位代表一同对各投标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签字确认(注:投标单位代表需现场提供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待查,此授权委托书与上述条款“投标相关材料”第2点要求一致。)。
(二)审查时间和地点:2024年11月1日下午15:30至16:30于市水务局2楼会议室。
(三)评定方式和方法:1.项目遴选采用经审查的最接近基准值最低报价法。2.经审查,以所有符合报名的投标报价数额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以报价数额与基准值绝对值最小的报价单位为中选单位;如有绝对值相同但报价数额不同的情况,以最低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绝对值相同且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则采用现场随机抽选的方式来选定。3.经审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单位时,本次招标情况按废标处理,下一步进行重新招标。
六、其他
出现以下情况的,现场审查时直接予以否决处理,不能参与本次招标代理遴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投标材料未按要求响应投标要求的;
(二)投标单位代表未按要求准时到场参加审查会议的;
(三)投标单位代表现场未能提供盖有投标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儋州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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