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远市大燕湖防灾减灾工程(一期)10kV外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20.0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3-441802-04-01-418454
预算金额1220.07万元
招标联系人蓝工0763-366373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2203-441802-04-01-418454
投资项目名称清远市大燕湖防灾减灾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清远市大燕湖防灾减灾工程(一期)10kV外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标段(包)名称清远市大燕湖防灾减灾工程(一期)10kV外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洲心片区
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解决资金来源构成市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防灾减灾开关房1座(含结构、土建以及设备);由220kV岭塘变电站至防灾减灾开关房新建2回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3.871公里(电缆线路合计7.742公里);另从大燕湖防灾减灾工程(一期)主体工程附近电源点新建10kV电缆至9座预装式变电站,新建电缆线路共计4.5km。招标控制价:12,200,746.00元(注: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29,859.00元不参与下浮),结算以投资审核部门核定金额为准。
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工期(交货期)项目计划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1220.0746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承接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格;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①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②拟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电气类或电力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③拟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以上人员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8080/jsgc.js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8月7日 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
招标人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八号之九
招标人联系人蓝工联系电话0763-338515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永信大厦B幢1304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聂工联系电话0763-3888850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63-366373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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