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宁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20-610726-88-03-067382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宁强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的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宁强县中心广场(人民广场);
2.2 工程规模: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一栋总建筑面积8811.03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营业楼,完成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3 项目投资总额:49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2218722.99元);
2.4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标段编号: E6107003541bm34b3n9j001;标段类型: 其他;;
2.6 招标范围:标段1: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一栋总建筑面积8811.03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营业楼,完成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1申请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4.2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s://js.shaanxi.gov.cn/)办事服务-企业库”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申请人如为外省进陕企业,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3.4.3申请人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 2024-12-24 00:00起至2024-12-31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标段名称:宁强县新华书店图书发行营业楼--汉水源文化综合体项目通风空调设备购置和安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汉中市))》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sxys)。。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汉中市)”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后,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汉中市)”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等相关信息)一致。8.2 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等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格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8.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8.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或者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8.5 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汉中市))”。8.6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8.7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审会议。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汉中市)》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宁强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 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宁强县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源丰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镇南大街华府小区13号楼17-18商用房 | 地址: | 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 |
联系人: | 马主任 | 联系人: | 刘工 |
电话: | 0916-4221159 | 电话: | 029-88229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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