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施工总承包ZCB2、ZCB6项目经理部WJJ-01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152820229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施工总承包ZCB2、ZCB6项目

                                       外加剂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标段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施工总承包ZCB2、ZCB6项目由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承建,招标人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减水剂、发泡剂、膨胀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成渝扩容项目:主线起于川渝界桑家坡,对接重庆境原路扩容方案,后偏离现成渝高速公路向西北方向布设新建复线,经隆昌市周兴镇、界市镇进入内江市东兴区顺河镇,路线在田家镇附近接入内江绕城高速公路北段,原路改扩建内江绕城高速公路北段至双才枢纽互通,后新建复线经富溪镇至来凤村高洞附近接入成都市东西轴线。其中成渝高速扩容ZCB2标段起讫桩号K52+180~K61+800(长链158m),标段线路起于内江市东兴区富溪镇,止于内江市资中县重龙镇,跨越两个区县,路线全长9.778Km,该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为双向8车道,在K56+451.887处设置A型单喇叭富溪互通一处;其中其中ZCB6处于资中县内,起点位于重龙镇,终点位于双龙镇,起讫桩号:K61+800~K74+362,线路全长12.562km,该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为双向8车道。桥梁3407.2m/18座,其中:主线大桥13座,主线中桥3座,匝道桥2座;分离式天桥5座,人行天桥5座,2处新建互通,本标段主线桥比25.36%。

2.2招标内容:

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施工总承包ZCB2、ZCB6项目减水剂、发泡剂、膨胀剂。招标物资分为1个包件,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此次投标允许投标人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报价,每个投标单位不限制中标包件数量。

2.3物资清单:

包件号

施工项目

材料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货地点

交货期

WJJ-01

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施工总承包ZCB2项目

减水剂

缓凝型

1125.4

杨老师

15002881158

施工项目拌合站

2024年 9月至工程结束

发泡剂

48kg/m3~52 kg/m3

79.9

杨老师

15002881158

施工现场

2024年9月至工程结束

膨胀剂

 

45

杨老师

15002881158

施工项目拌合站

2024年 9月至工程结束

G85G76重庆(川渝界)至成都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施工总承包ZCB6项目

减水剂

缓凝型

2246

李老师

15583685105

施工现场

2024年 9月至工程结束

膨胀剂

 

156

李老师

15583685105

施工现场

2024年 9月至工程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不接受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投标人。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应具备减水剂的生产能力,年产能需达到 10 万吨及以上,其供应能力能够满足施工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3年度真实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亏损)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的复印件;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①体系认证:生产商需取得减水剂质量、职业健康、环境3体系认证证书,且相关证照均在有效期内未被暂扣或吊销;

②检测报告: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减水剂、膨胀剂、发泡剂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提供的报告必须带有CMA或CAL标志,且报告的出具时间必须在2023年1月1日之后。此外,减水剂检测报告中显示的生产厂家必须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至少3份2022年以后签订的外加剂供货合同,同时还需提供一张对应业绩合同的供货发票(彩色扫描件),且要求清晰可见,发票日期需在2022 年或 2024年6月期间。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及其控股股东在近两年内未被执行,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公司全称)、案件类型(选择执行案件)—点击检索)提供近两年查询结果截图和文书内容,并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被执行情况的查询截图;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8月15日发布之时至2024年8月20日 23时59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需备注:成渝扩容项目xxxx包件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27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82709时30分至2024年82710时00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公开发布。

7.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异议。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诉。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8.1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单个包件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5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48月26日12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需备注:成渝扩容项目xxxx包件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完成合同签订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联系方式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3栋903号 

:吴女士               

   15282022939    

 2024 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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