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沂南县孙祖河下游综合治理产生河砂、金佛院城阳学校建设项目产生石灰石及双堠物候园非法采矿案被扣押建设用砂拍卖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星河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15396790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沂南县孙祖河下游综合治理产生河砂、金佛院城阳学校建设项目产生石灰石及双堠物候园非法采矿案被扣押建设用砂拍卖公告

沂南县孙祖河下游综合治理产生河砂、金佛院城阳学校建设项目产生石灰石及双堠物候园非法采矿案被扣押建设用砂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5月15日10时00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孙祖河下游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张庄镇)产生河砂约33596.31吨(以过磅称为准),起拍价为940700元,保证金:5万元;
标的二:沂南县金佛院安置区东临城阳学校建设项目产生石灰石约14125.71吨(装卸、破碎自行解决),起拍价为:367270元,保证金2万元;
标的三:沂南县双堠物候园非法采矿案被扣押建设用砂7272.56吨(装卸、道路自行解决),起拍价:109100元,保证金2万元。
    二、竞买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经我公司及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1、请竞买人提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5月14日18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单位名称:山东星河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60213320900002417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甸柳支行,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并携有效证件于2024年5月14日18时前联系我公司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2、本次拍卖按顺序拍卖,一份保证金只允许竞买成功一个标的,同一个企业竞买多个标的需分别缴纳多份保证金,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3、标的物存放地点、运输路线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未批准或未审批的视为不合格竞买人。
4、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的、前期拍卖项目未交清成交款的本次不得报名。
    五、特别说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和转运保证金缴入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物以装运时的状态计量重量,标的物卸、运输、损耗、存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装车、运输、标的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5、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严格竞买数量拉运,不得超范围转运。
6、本项目结束后,如买受人转运数量未达到竞买数量,剩余部分自动终止,剩余价款由委托方无息返还买受人,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7、该拍卖事项所有成交价款全额上缴县财政。
8、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交易额5万元以下的按不大于5%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1000元,交易额5万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50000元,一次拍卖分多个标的竞拍的,根据各买受人的方量测算金额收取),并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六、联系方式:13153967909
            山东星河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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