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盐业仓储物流中心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盐业仓储物流中心EPC总承包已由三明市三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9]G0100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省三明盐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荆东工业园(201803号地块)。
2.2建设投资:项目EPC总承包控制价为2928.06万元。
2.3建设规模:建设单层食盐仓库一幢,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包含给水、供配电、暖通空调除湿等系统建设;建设四层营销中心一幢,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包括食盐检测中心、新产品中心、多品种小批量柔性生产系统及办公室等;建设单层门卫二幢,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地下消防水池、垃圾站、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本工程在盐高腐蚀环境下,工艺及建筑设计需到达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详细描述详见《发包人要求》。
2.4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含建设前期和建设工期)360日历天,即2019年10月~2020年10月。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土建、审批、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交钥匙总承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内容如下,详细描述详见《发包人要求》:
2.5.1承担建设施工审批手续:承包人为发包人代为承办建设工程相关的审批手续,内容包括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防雷、建设工程的报建手续、施工许可证的审批等,范围为项目方案设计审批至施工图设计及审批,发包人提供自身的资料并且与承包人必须提供的资料共同报建,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的所有审批及检测、测绘、检验至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止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审批原件交发包人保管;
2.5.2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建筑及轻工工程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包括房屋新建工程、厂区附属设施配套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含抽钢筋等)由承包人委托,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造价咨询机构的选择须经招标人同意。
按食盐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上充分考虑方便盐库的应急调运管理(包括物流运输、常温储存、防火、防盗、防洪、防潮等),实行储存生产、辅助生产(维修)、办公生活、合理布局、科学管理。仓储工艺设计分为食盐储存系统和安全保盐系统,包括施工图设计、设备参数设计、零部件设计、材料清单、控制价及设备安装采购,总体工艺方案设计需经发包人进行审查。
设计期限要求:初步设计时间:20天,施工图设计时间:30天。
2.5.3工程造价清单编制与EPC项目总承包造价编制: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抽钢筋计算,编制EPC项目总造价,编制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书;
2.5.4工程施工:施工按图纸范围施工,包括房屋及厂区附属设施新建工程、给排水管网建设、食盐仓库和营销中心变配电及室内外配电线路、照明、防雷建设,除工程施工监理外,承包人承担包括地基承载检测及沉降观测等建设单位的委托事项,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的手续,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施工过程相关审批,工程内业资料完整提供给发包人;
2.5.5 EPC项目管理:承包人完成EPC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且包括与招标人之间的配合协调。
2.5.6承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承包人为发包人代为承办建设工程相关的专项验收手续,验收内容包括房屋及厂区附属设施新建工程,出具保修证书,并且承办包括涉及防雷、施工图审查、规划、档案、环保、核样测量等专项验收,直至办理完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止,审批原件交发包人保管。
2.6 EPC总承包项目造价期限范围:自EPC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发生的费用至各单体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完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轻纺行业(轻工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2投标人的人员要求:承包人拟派出的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全职承担项目实施,具体考核规定详见《发包人要求》:
3.2.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由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担任。
3.2.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2.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项目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轻纺行业(轻工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仅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联合。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上午09时30分前汇达指定账户;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6.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9月29日至2019年10月10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n/smwz/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30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mggzy.cn:8086/smwz)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三明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新村10幢三层商场二区
邮 编:365000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598-8599963
传 真:0598-859996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2层
邮 编:350003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91-87831787
传 真:0591-87831787
电子邮件:mineuisheng@163.com
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598-8953870 。
监督单位: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8-8091560。
三明盐业仓储物流中心EPC总承包
补充通知(编号:01)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为E3504030401100024001的三明盐业仓储物流中心EPC总承包招标项目作如下说明或补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1”修改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40 分 方案设计文件: 3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0分 工程业绩: 5 分 资信分: 15 分 |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4)、2.2.4(5)”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4) | 工程业绩(5分) | 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3分) |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的①单跨跨度不小于24m的钢结构工业厂房;②项目中具有符合食盐生产工艺仓储建筑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最多得3分。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工程总承包合同上应能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2、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交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4)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 在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或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可查询得到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屏)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其业绩不计。 。 3、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计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不作为联合体其他成员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
2.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①单跨跨度不小于24m的钢结构工业厂房;②项目中具有符合食盐生产工艺仓储建筑类似项目 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交相关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4)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5)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 在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或地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可查询得到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屏)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其业绩不计。 | ||
2.2.4(5) | 企业资信 (15分) | 1. 企业资质(4分) | 1.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轻纺行业(轻工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2分; 2.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 |
2.项目管理机构(1分) | 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情况,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标准(仅限职称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等级)和分值进行评分,加分不多于1分。 | ||
3.企业信用评价(10分) |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设计单位信用分=相应资质序列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信用分=相应资质序列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
3、投标人必须使用答疑后生成的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
说明: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建省三明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4日
三明盐业仓储物流中心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29日09:30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明盐业仓储物流中心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E3504030401100024001
3.招标 人:福建省三明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中标候选人情况说明: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联合体牵头人)、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投标报价:26127808元;总得分:90.64分;
项目负责人:陈家春;结构师注册编号:S083500881;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轻纺行业(轻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工程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竣工验收时间 | 建设规模 | 工程造价 (万元) | 项目 负责人 |
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海精盐生产线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 | 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路东侧 | 2018年6月22日 | 单跨跨度最大30米的厂房、年产6万吨海精盐加工生产线 | 6456.0235 | 陈家春 |
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仓库建设等项目EPC总承包 | 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浦县漳浦盐场竹屿村,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 2018年12月17日 | 单跨跨度最大24米的厂房,年产3万吨精制食盐生产线 | 2819.22 | 陈家春 |
7.工期:项目建设期(含建设前期和建设工期)360日历天,即2019年10月~2020年10月。
8.工程质量: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满足业主要求,设计范围及深度满足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行业质量标准:符合盐行业、食品行业相关规范,满足食盐批发企业条件: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GB/T19828),工业和信息化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工厅消费[2018]15号),《洁净厂设计规范》(GB50073-2013)中涉及总承包范围内的各类项目;④建设工程全过程审批手续完整。
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吕辉明、周云梅、陈安保、王美凤、骆川宁、翁耆、刘闽。
三、公示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01日
四、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机构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三明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新村10幢三层商场二区
联系人及电话:叶先生、0598-859996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2层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0591-87831787
监督机构: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8-8091560
日期:2019年10月30日
三明盐业仓储物流中心EPC总承包
中标结果公示
本项目于2019年10月29日09:30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明盐业仓储物流中心EPC总承包
2.招标编号:E3504030401100024001
3.招 标 人:福建省三明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中标人情况说明:
中标人名称: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联合体牵头人)、福建省轻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中标价:26127808元;总得分:90.64分
项目负责人姓名:陈家春,结构师注册编号:S083500881
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
工程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竣工验收时间 | 建设规模 | 工程造价 (万元) | 项目 负责人 |
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海精盐生产线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福建省泉州晶海轻化有限公司 | 泉州市泉港区驿峰路东侧 | 2018年6月22日 | 单跨跨度最大30米的厂房、年产6万吨海精盐加工生产线 | 6456.0235 | 陈家春 |
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仓库建设等项目EPC总承包 | 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 | 福建省漳浦县漳浦盐场竹屿村,福建省晶浦轻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 2018年12月17日 | 单跨跨度最大24米的厂房,年产3万吨精制食盐生产线 | 2819.22 | 陈家春 |
7.工期:项目建设期(含建设前期和建设工期)360日历天,即2019年10月~2020年10月;
8.工程质量: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满足业主要求,设计范围及深度满足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行业质量标准:符合盐行业、食品行业相关规范,满足食盐批发企业条件: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食品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GB/T19828),工业和信息化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工厅消费[2018]15号),《洁净厂设计规范》(GB50073-2013)中涉及总承包范围内的各类项目;④建设工程全过程审批手续完整。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吕辉明、周云梅、陈安保、王美凤、骆川宁、翁耆、刘闽。
三、公示时间:2019年11月04日至2019年11月13日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三明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新村10幢三层商场二区
联系人及电话:叶先生、0598-859996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2层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0591-87831787
监督机构:三明市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8-8091560
日期:2019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