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减水剂母液(江山项目SG2标段项目部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邀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减水剂母液(江山项目SG2标段项目部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 2023-ZJFGS-WZ-014
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 招采类型: 货物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09-11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9-11 18:00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
减水剂母液(江山项目SG2标段项目部用)
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邀请书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减水剂母液(江山项目SG2标段项目部用)框架协议二阶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减水剂框架协议库”内的所有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减水剂母液(江山项目SG2标段项目部用)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奉化至江山公路江山上余至大桥段公路工程SG2标段项目部因施工需要,需采购减水剂母液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材料的供应、运费、装车费、技术服务费、13%的增值税等 。
标包号材料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限价(元)合计金额(元)备注
1减水剂母液25065001625000
合计1625000
备注1、材料的供应、运费、装车费、技术服务费、13%的增值税等 ;2、减水剂母液限价中包含复配所需所有配料及PE罐,碳钢管道泵,母液储罐,成品储罐等配料设施费用,技术人员费用等;3减水剂母液固含量不得低于40%,且复配后一吨减水剂母液需出成品减水剂不低于2.5吨;4、复配后的减水剂掺量必须满足:C15-C30砼不超过1%,C30水下砼、C25砼、C35-C40砼不超过1.1%,C45-C50砼不超过1.2%。

2.2 交 货 期: 按项目部使用要求      。
2.3 交货地点: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坛石镇郭丰坞村。
2.4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及项目使用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8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入围供应商不响应竞价活动的,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下一次竞价活动,累计2次不参与竞价活动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框架协议。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电子商务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1名。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选取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做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放弃成交,选取排名第三的供应商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条件(报价、供货、合同条款等)按第一名竞价成交条件执行。
5.合同主要条款
5.1 付款条件:根据业主计量款支付。
5.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债权,银行保函;
保证金有效期:减水剂供应结束后;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其他要求:
(1)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的,应由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基本账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保函应当在履约期内为见索即付保函,并同时提供查证授权书。
采用非电子履约保函的,其原件应作为合同正本附件。
采用电子履约保函的,其彩色扫描件应作为合同附件(含电子保函验真渠道)。
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以现金形式的担保,按支付进度等比例退还。
(3)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将《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格式见附表)原件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债权金额小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用现金或银行保函补齐。
6.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6.1 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点00分
6.2  竞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1点00分
6.3报价方式:
(1)√含税价(税率13%)    
(2)□不含税价
6.4 起始价:限价1625000元,报价方式为报单价生成总价。
6.5 报价梯度:含税限价总金额的0.1%。(供应商报价的最低降幅)
6.6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
6.7其他规则:被邀请供应商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可自由竞价,不限轮次。
7.项目确认和公示
7.1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9月11日18时00分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确认是否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竞价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竞价采购活动。
7.2 发布竞价采购邀请书媒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
7.3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的媒介:《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
7.4成交公告公示的期限:3日历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7.5成交公告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8.监督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1—87162579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交通工程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越秀维多利商务中心B座802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18435209821  
2023年9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