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12-27 11:06:10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28229 预算金额:14800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STFG-2021-06
二、合同名称
广东省地方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实施评估项目
三、项目编号
GPCGD211115FG037F
四、项目名称
广东省地方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实施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方式:87531776
供应商(乙方):广东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联系方式:020-835440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开展《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实施评估工作。 | 1(项) | 1,478,000.00 | 1,478,000.00 |
合同金额: 1,478,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肆拾柒万捌仟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1年12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彤、周羽化、范中亚、蔡慧华、李栋源
九、验收意见
一、项目开展情况及项目成果情况。二、项目成果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可为两项标准后续修订提供参考。专家组同意项目通过评审,建议进一步优化评估结论和建议。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