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14]
大学生孵化基地及校园部分区域增添监控设备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大学生孵化基地及校园部分区域增添监控设备
项目编号: ahjdzb2019-9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7月15日
开标日期: 2019年8月1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聚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置地创新中心
中标金额:1873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娄祥顺 施蓉 杨正 陈欣 濮清波
招标人名称: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16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15178517870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安徽省鸠江区赤铸山路与中江大道交叉口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
项目负责人:史工 联系电话: 13359086563
公告期限: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6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鸠江区赤铸山路与中江大道交叉口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联系电话: 13359086563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1、业绩
安徽聚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9月签订的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学生宿舍门禁和新食堂大厅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金额:766800元
2、无效投标单位:芜湖万联科技有限公司:高清星光半球和人脸抓拍机投标产品型号与提供的检验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不一致,依据招标文件第六章10、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并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作投标无效。
特此公告。
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