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3021600082
预算金额9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欣云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兵1880731522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202302160008-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玉潭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欣云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玉潭街道2023年一环路以东片区人居环境整治设备租赁和劳务聘请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3021600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玉潭街道2023年一环路以东片区人居环境整治设备租赁和劳务聘请服务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985000
 合计金额小写: 985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捌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投标总价
(元)
备注
1
计时工
工日
2000
200
400000

2
新型环保车
台班
100
1200
120000

3
拖拉机
台班
50
480
24000

4
金刚车
台班
40
1200
48000

5
摩托三轮车
台班
250
160
40000

6
QY20切割机
台班
30
800(带2人)
24000

7
切割机
台班
50
500(带1人)
25000

8
12吨吊车
台班
15
1400
21000

9
30吨吊车
台班
10
2200
22000

10
50吨吊车
台班
2
2800
5600

11
80吨吊车
台班
2
4000
8000

12
氧割设备
台班
150
220
33000

13
平板拖车运输机械设备

70
300
21000

14
120型挖机
台班
10
1400
14000

15
230型挖机
台班
5
2400
12000

16
手工风炮机
台班
40
480
19200

17
高空作业车
台班
20
1500
30000

18
30型铲车
台班
8
1600
12800

19
高压清洗车
台班
10
1000
10000

20
15吨洒水车
台班
15
1900
28500

21
10吨洒水车
台班
20
1500
30000

22
7吨洒水车
台班
10
1200
12000

23
背包式打草机
台班
20
280
5600

24
围档租赁
米/月
500
24
12000

25
SF120除草机
台班
20
365
7300

合计报价
985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16 —— 2024-03-15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一环路以东片区(具体地址由甲方指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照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宁乡城北支行(湖南欣云环境管理有限公司:4305017838700000016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达到甲方招标文件约定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以及工时要求。
2、乙方提供的劳务必须达到甲方招标文件明确的数量、质量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根据《宁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行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宁财采购〔2020〕1号文要求,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有权随时对乙方完成工作进行抽查,并按甲方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承诺进行质量验收,乙方必须认真完成承揽工作。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交代作业内容,对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款项。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及质量监督,发现违规违章作业时,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0元。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需指定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相关资质的专人负责,并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且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国家规定人身安全和意外保险,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须服从甲方监督,接到甲方的通知应随叫随到。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劳务用工的管理制度,未经采购方允许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发布、录制现场相关工作图片。
4、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劳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标准的,需进行返工重作,直到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重作费用。
5、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中如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负责赔偿。
6、乙方不能要求按成交金额结算合同价款,应以甲方验收的实际工程量和成交单价为结算依据。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合同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额的30%违约金:
(1)接到甲方的通知未按时到场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且不及时整改;
(3)乙方完成的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2、乙方不按要求完成承揽劳务或者完成劳务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代为完成,所需报酬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中扣除。
3、乙方因不尽义务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在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及进度监督时,若发现乙方违规违章作业,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发生严重违规违章作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诉讼、仲裁等处理争议的情形,败诉方应当承担给相对方造成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等全部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3月16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玉潭街道办事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喻家坳乡喻家坳村喻家组

法定代理人: 余树强 法定代理人: 贺瞻

委托代理人: 王书 委托代理人: 贺兵

电话: 0731-88980188 电话: 18807315225

传真: 0731-88980188 传真:


附件列表:
nxbbbg@126.com_20230314_170303_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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