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udtzx-zbdl-0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8月9日: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弓网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公告编号:UDTZX-ZBDL-03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公告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弓网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公告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公告条件,现公告方式为公开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公告范围



规模:包括但不限于对弓网高清视频监控模块、弓网燃弧检测模块、弓网温度检测模块、弓网压力、硬点检测模块、接触网几何参数检测模块、接触线磨耗检测模块、接触网悬挂状态检测模块、车内处理单元、补偿定位装置、车载无线传输单元、地面数据处理中心等全套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改造、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公告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公告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弓网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弓网监测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具备一项单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弓网监测设备供货业绩(工作内容需包含安装或调试)。



2.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5其他要求:



2.5.1与公告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告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公告项目的投标。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公告项目的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公告08月09日00时00分到公告08月25日0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公告08月30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公告08月30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弓网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公告公告



本公告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弓网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已批准采购,项目公告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弓网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公告,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公告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项目概况:



针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接触网与电客车受电弓异常磨耗现象,通过在电客车上安装弓网在线监测系统,实现车载在线实时对受电弓拍照、录像,弓网关系监测,接触网几何参数检测,弓网燃弧、温度、电流检测,自动识别接触网弓网燃弧异常、燃弧提供续时间,接触线



磨耗、硬点、接触力及悬挂检测,电客车行驶速度监测等功能,能够达到指导接触网智能维护的作用,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1.3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对弓网高清视频监控模块、弓网燃弧检测模块、弓网温度检测模块、弓网压力、硬点检测模块、接触网几何参数检测模块、接触线磨耗检测模块、接触网悬挂状态检测模块、车内处理单元、补偿定位装置、车载无线传输单元、地面数据处理中心等全套设备的设计、



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改造、试运行、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1.3供货期:



暂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立即供货,80天内完成安装验收工作。



1.4交货地点:公告人指定地点(含卸货、堆放)。



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公告文件要求和本项目工作实际需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近3年至少具备一项单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弓网监测设备供货业绩(工作内容需包含安装或调试)。



2.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5其他要求:



2.5.1与公告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告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公告项目的投标。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公告项目的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公告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公告8月9日至公告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开票信息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公告代理机构,线上获取公告文件。1000元/本,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公告8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公告人不予受理。



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投标注册登记表),办理投标报名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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