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36宁洛高速公路界首互通立交迁建工程01标段外委试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
1.1所涉项目名称:G36宁洛高速公路界首互通立交迁建工程01标段外委试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1.2主要施工内容: 声测管、钢绞线、锚具、夹片、波纹管、伸缩缝装置、复合排水土工布、聚酯纤维布、复合土工膜、钢筋网片、土工布、板式橡胶支座、盆式支座、球形支座、钢质支架及连接件、机械套筒连接(工艺试验)、PE抗裂贴、双向土工格栅、5cm高土工格室、木质素纤维、聚乙烯醇纤维、钢纤维、孔道压浆配合比、沥青混合料配比、沥青配合比原材料外委试验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文件要求。
1.3项目所在地址: 界首市 。
1.4询价编号:2024-LQ-FW-3-07
1.5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2.质量标准、规模和标段(包)划分情况
2.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检测标准规范要求。
2.2标段(包)划分情况
一个标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服务期要求: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以项目进度要求为准。
3.资金来源
资金到位率100%,由询价方自筹。
4.项目批复:依据G36宁洛高速公路界首互通立交迁建工程01标段
5.询价响应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
报价方应向询价方以下账户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报价方基本账户转出,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报价方的询价响应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报价无效。
户名: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账号:5519 0292 0710 501
汇款或转账时,报价方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6宁洛高速公路界首互通立交迁建工程01标段外委试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因报价方未备注或错误备注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到账的,责任由报价方承担。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由报价方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询价文件所示账户,并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到账,否则无效。(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如本项目本次询价出现流标或无成交方现象,凡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潜在报价方,在本次询价中已缴纳响应保证金,且保证金尚未退还的,其响应保证金有效期顺延至本项目第二次询价响应截止时间,无需再次缴纳。
成交人签订合同后,未成交单位询价响应保证金在5日内退还到报价单位基本账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报价方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的;
b.成交方无正当理由放弃其成交资格的、成交方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成交方不提交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c.报价方存在以他人名义报价、与他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d.报价单位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后,其放弃报价资格、 成交资格或拒不签订合同的,没收该报价单位全额响应保证金, 并进入公司《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久停止与该报价单位业务。
e.报价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业绩发票,没收全额保证金,并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6、报价方成交后,在签订合同时须向询价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如下:
户名: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兴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账号:4990 6010 0100 1927 17
同时备注G36宁洛高速公路界首互通立交迁建工程01标段外委试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字样。
履约保证金:不含税成交金额的10%,缴纳方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在30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人若同意在签订合同后响应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不退还给成交人,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向财务补足。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保函银行级别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保函开具银行必须是国有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12家+徽商银行),且成交方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保函的付款条件必须是见索即付,无需索赔方提供任何佐证资料,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者不补足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将按弃权处理,询价响应保证金按违约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扣除:外委试验检测过程中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检测课以 3000元/天违约金扣除,因无故停止外委试验检测影响施工进度的按照5000元/天违约金扣除。若履约保证金扣完,成交人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则由询价单位重新安排外委试验检测单位。
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规定外委试验检测内容完成后,经询价方验收合格,由成交人提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询价方项目负责人确认所有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询价方项目负责人出具退还履约保证金证明后,一个月内退还本询价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异常低价履约保证金:
a.低价中标判定标准: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平均报价的10%判定为异常低价。
b.缴纳标准:签订合同前,拟定成交单位按常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外,还需缴纳贰倍的差额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所有除拟定成交方外的有效报价方的报价平均值与拟定成交人报价相比, 其差值为异常低价履约保证金。且异常低价成交方不享受优秀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优惠政策。
c.若异常低价成交方不按要求缴纳,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异常低价拟定成交方所缴纳的报价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没收,并将该报价方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得再参与本公司询价和相关业务。
异常低价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二、强制性资格条件及无效询价响应、废标情况
详见询价文件。
三、询价文件报价清单编制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四、服务期及其他要求
1、服务期要求: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以项目进度要求为准。
2、其他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五、支付方式
详见询价文件。
六、补遗书
拟定响应本询价文件的报价方在下载本询价文件后,需仔细阅读理解本询价响应文件,如有疑问,需以书面形式发函至询价人。如询价人认为需要答疑的,在报价方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网(https://www.ahjg.com/)《招标询价》栏发出,不足3日的,提交截止时间相应延迟。补遗书是对本询价文件的进一步补充和说明,是本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将其与询价文件共同阅读。如果补遗书与本询价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价人应于 2024年9月29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栋11层11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相同。
第一部分(技术商务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时00分;第二部分(报价文件)开启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及包装要求:
①一正一副,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密封装于一个信封内,外封层注明项目名称、询价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
第一信封(技术及商务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必须分开装订和密封。
②询价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规定要求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且不得采用活页、订书针等可拆卸式装订方式,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3、视为无效报价情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八、询价响应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9 日。
2、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网上下载,请参加报价方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网(https://www.ahjg.com/)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3、询价文件价格:免费。
九、评审方法和标准
详见询价文件。
十、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询价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ahjg.com/)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栋11层
联系人:谢工、吴工。
联系电话:18756933293、13637291763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询价文件
附件2:合同文件
1.项目范围
1.1所涉项目名称:G36宁洛高速公路界首互通立交迁建工程01标段外委试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1.2主要施工内容: 声测管、钢绞线、锚具、夹片、波纹管、伸缩缝装置、复合排水土工布、聚酯纤维布、复合土工膜、钢筋网片、土工布、板式橡胶支座、盆式支座、球形支座、钢质支架及连接件、机械套筒连接(工艺试验)、PE抗裂贴、双向土工格栅、5cm高土工格室、木质素纤维、聚乙烯醇纤维、钢纤维、孔道压浆配合比、沥青混合料配比、沥青配合比原材料外委试验检测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询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文件要求。
1.3项目所在地址: 界首市 。
1.4询价编号:2024-LQ-FW-3-07
1.5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2.质量标准、规模和标段(包)划分情况
2.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检测标准规范要求。
2.2标段(包)划分情况
一个标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服务期要求: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以项目进度要求为准。
3.资金来源
资金到位率100%,由询价方自筹。
4.项目批复:依据G36宁洛高速公路界首互通立交迁建工程01标段
5.询价响应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元)。
报价方应向询价方以下账户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报价方基本账户转出,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报价方的询价响应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报价无效。
户名: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账号:5519 0292 0710 501
汇款或转账时,报价方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36宁洛高速公路界首互通立交迁建工程01标段外委试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响应保证金”字样。因报价方未备注或错误备注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到账的,责任由报价方承担。若采用电汇(转账)形式,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由报价方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本询价文件所示账户,并在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到账,否则无效。(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
如本项目本次询价出现流标或无成交方现象,凡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潜在报价方,在本次询价中已缴纳响应保证金,且保证金尚未退还的,其响应保证金有效期顺延至本项目第二次询价响应截止时间,无需再次缴纳。
成交人签订合同后,未成交单位询价响应保证金在5日内退还到报价单位基本账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报价方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的;
b.成交方无正当理由放弃其成交资格的、成交方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方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成交方不提交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c.报价方存在以他人名义报价、与他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d.报价单位在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后,其放弃报价资格、 成交资格或拒不签订合同的,没收该报价单位全额响应保证金, 并进入公司《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久停止与该报价单位业务。
e.报价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业绩发票,没收全额保证金,并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6、报价方成交后,在签订合同时须向询价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如下:
户名: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兴业银行合肥黄山路支行
账号:4990 6010 0100 1927 17
同时备注G36宁洛高速公路界首互通立交迁建工程01标段外委试验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字样。
履约保证金:不含税成交金额的10%,缴纳方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在30日内签订合同。成交人若同意在签订合同后响应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不退还给成交人,不足部分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向财务补足。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保函银行级别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级别银行(保函开具银行必须是国有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12家+徽商银行),且成交方开具的银行保函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保函的付款条件必须是见索即付,无需索赔方提供任何佐证资料,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者不补足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将按弃权处理,询价响应保证金按违约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扣除:外委试验检测过程中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进行检测课以 3000元/天违约金扣除,因无故停止外委试验检测影响施工进度的按照5000元/天违约金扣除。若履约保证金扣完,成交人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则由询价单位重新安排外委试验检测单位。
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规定外委试验检测内容完成后,经询价方验收合格,由成交人提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询价方项目负责人确认所有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询价方项目负责人出具退还履约保证金证明后,一个月内退还本询价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异常低价履约保证金:
a.低价中标判定标准: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平均报价的10%判定为异常低价。
b.缴纳标准:签订合同前,拟定成交单位按常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外,还需缴纳贰倍的差额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所有除拟定成交方外的有效报价方的报价平均值与拟定成交人报价相比, 其差值为异常低价履约保证金。且异常低价成交方不享受优秀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优惠政策。
c.若异常低价成交方不按要求缴纳,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异常低价拟定成交方所缴纳的报价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没收,并将该报价方列入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不得再参与本公司询价和相关业务。
异常低价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二、强制性资格条件及无效询价响应、废标情况
详见询价文件。
三、询价文件报价清单编制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四、服务期及其他要求
1、服务期要求: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以项目进度要求为准。
2、其他要求:
详见询价文件。
五、支付方式
详见询价文件。
六、补遗书
拟定响应本询价文件的报价方在下载本询价文件后,需仔细阅读理解本询价响应文件,如有疑问,需以书面形式发函至询价人。如询价人认为需要答疑的,在报价方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网(https://www.ahjg.com/)《招标询价》栏发出,不足3日的,提交截止时间相应延迟。补遗书是对本询价文件的进一步补充和说明,是本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将其与询价文件共同阅读。如果补遗书与本询价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价人应于 2024年9月29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路桥分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栋11层11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相同。
第一部分(技术商务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时00分;第二部分(报价文件)开启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及包装要求:
①一正一副,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密封装于一个信封内,外封层注明项目名称、询价响应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
第一信封(技术及商务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必须分开装订和密封。
②询价响应文件必须采用规定要求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且不得采用活页、订书针等可拆卸式装订方式,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
3、视为无效报价情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八、询价响应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9 日。
2、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网上下载,请参加报价方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外网(https://www.ahjg.com/)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3、询价文件价格:免费。
九、评审方法和标准
详见询价文件。
十、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详见询价文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ahjg.com/)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栋11层
联系人:谢工、吴工。
联系电话:18756933293、13637291763
安徽交控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询价文件
附件2:合同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