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208000337006841
预算金额348.85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顾工139120775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工1377670598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0]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8000337006841 | 项目名称 | 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8000337006841001001 | 标段名称 | 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物流中心项目勘察、工艺及工程设计 | ||||||||||||||||||||||||||||||||||||||||||||||||||||||||||||||||||||||||||||||||||||||||||||||||||||||||||||||||||||||||||||||||||||||||||||||||||||||||||||||||||
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物流中心项目勘察、工艺及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二次)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以《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项目》(淮阴区数据投资备〔2024〕1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高速公路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北综合养护基地年产量20万吨路用材料生产中心、物流中心项目勘察、工艺及工程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点:淮阴区淮高镇玉尧村淮高路东侧、G2京沪高速入口交叉口南侧;2.2项目规模:生产中心和物流中心总占地面积约5.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主车间、研发楼、试验楼、生产辅房、综合楼、架空平台、配电房、配套辅房、配套高低压配电设施配套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约20万吨沥青混合料生产(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2.3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单位的决策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工程勘察、设计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2.4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期限共110日历天(不含设计过程中涉及的审核、审批、后续服务等时间);(1)方案设计阶段:甲方书面通知之日后1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优化(招标人提供概念方案);(2)初步设计阶段:甲方书面通知之日后2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提交相应区域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勘察报告等相关资料;(3)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完成后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含预算及清单);(4)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后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项目范围内的各专项设计施工图纸;(5)后续服务: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含工艺部分)所涉及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清单)、各专项(智能化、消防、电力等)设计、深化设计、论证(含评审)、修改、报建及后续设计、竣工图绘制、各设计阶段的变更设计、后续服务、设计延期(含建设工程延期)等所有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488502.01元。2.7本项目设计建安总费用(含工艺设备)不得超出人民币224640266.10元(不含税),(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建设规模等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投入均不得超出该费用)。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3.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a资质和b资质:a. 工程设计须满足下列任一要求:(1)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甲级;(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材行业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新型建筑材料工程)专业甲级。b.工程勘察须满足下列任一要求:(1)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2)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具有有效的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1.4.3条情形。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3.4.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在职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的员工),资格审查时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3.4.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4.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3.5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3.6 投标人自2022年12月11日(近两年)以来未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注:本项目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设计单位,同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网上开评标系统具有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加密锁号、招标文件下载IP、投标文件上传IP识别比对功能,提醒各投标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围标、串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2万元,第三中标候选人补偿人民币1万元;其余投标人不予补偿。接受补偿的投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补偿金合同后,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方案版权(含电子设计文档)归招标人所有。5.评标办法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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