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油项目部苯胺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hd-2024-ylsh-0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7
公告正文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油项目部苯胺采购【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HD-2024-YLSH-01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油项目部苯胺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 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 点位于山东省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建设4000万吨/年裕龙 岛炼化一体化项目,实行总体规划,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建设2000万吨/ 年炼油,300万吨/年乙烯、300万吨/年混合二甲苯,以及汽油、航空煤油、柴 油、乙二醇、HDPE、UHMWPE、PP、EVA/LDPE和ABS等深加工装置。目前一期项目 已全面进入施工、安装阶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油项目部苯胺采 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炼油项目部苯胺采 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制造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不少于3个相同 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原件的复印 件或发票原件的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票查验截图)为准。投标文件 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后期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投标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 过资格审查。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5日 18时00分到2024年06月12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各潜在投标人携带所需资料到山 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开发区振兴南路-海迪南区44-3- 202获取招标文件。(2)邮箱获取:请在邮件的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将文件获取所需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18305411915@163.com),电话通知 查收。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所发资料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邮件视为 获取无效。(3)所需资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获取 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 以资格后审为准。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3、标书费的收款信 息:账户名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号码:160705891910000 3660;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潍坊阳光大厦支行;联行行号:102458000177;备 注:汇款时在备注栏中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因缴错账户或未按要求备注 信息造成投标延误,后果自负;发票为普通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8时00分 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 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未发生过食物中毒、火灾、重大投诉等恶性事件(须提供声 明函,格式自拟);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 号正大国际西区 7 号 楼 609) 3.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且满足以下要 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2)营业执照 复印件;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 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 号正大国际西区 7 号 楼 603 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志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 38 号正大国际西区 7 号 楼 603 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序号类 别内 容备 注
1投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委托代理人
5联系方式
6邮 箱
7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
8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9电汇凭证此处粘贴招标文件工本费电汇凭证
10备注
说明: 1、本表应填写完整,盖章或签字扫描后发送至招标公告要求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 人员查收;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 投 标 人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 , 现 委 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202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单 位 负 责 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 托 代 理 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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