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霍邱县基层粮食仓储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09.9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34152220230368号
预算金额109.99万元
招标公司霍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招标联系人-0564-655678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0564-6556789
中标公司台州市路桥创天仓储设备有限公司109.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霍邱县基层粮食仓储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30368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基层粮食仓储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台州市路桥创天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蒋僧桥村275号
成交金额:壹佰零玖万玖仟玖佰叁拾捌元整(小写:109993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辉、张成勇、刘兴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规定,收费金额为2.0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246号,联系电话:0564-655678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电话:0564-6082980)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564-601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246号
联系方式:0564-655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64-655678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一、项目编号:FS34152220230368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基层粮食仓储设施提升改造(二期)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台州市路桥创天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蒋僧桥村275号
成交金额:壹佰零玖万玖仟玖佰叁拾捌元整(小写:109993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分配箱 | 路桥创天 | 1500mm*1000mm*750mm | 84 | 个 | 840 |
主风板 | 路桥创天 | D60 | 694 | 米 | 198 |
支风板 | 路桥创天 | D50 | 3769 | 米 | 114 |
堵头连支风板 | 路桥创天 | D50 | 596 | 米 | 155 |
四通 | 路桥创天 | D60 | 124 | 个 | 245 |
三通 | 路桥创天 | D60 | 84 | 个 | 285 |
弯头 | 路桥创天 | D50 | 64 | 个 | 150 |
环流熏蒸 | 路桥创天 | 环流熏蒸整机 | 36 | 套 | 85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辉、张成勇、刘兴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2008〕210号规定,收费金额为2.0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246号,联系电话:0564-655678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地址:霍邱县政务中心五楼,电话:0564-6082980)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564-601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城关镇蓼城路246号
联系方式:0564-655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64-655678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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