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丰区]上饶市广丰区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大石溪水系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15.7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837007188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上饶市广丰区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大石溪水系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市广丰区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大石溪水系项目已由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审字【2021】19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区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丰区大石街道;
2.2 规模:新建连通撇洪改造渠1.5km;河道生态清淤长度4.36km;河道清障面积8240m2;岸坡整治生态护岸长度6.85km;堰坝加固改造5座,自拍涵闸15座。本次招标控制价15157759.56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152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项目。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 https://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采用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http://ggzyjy.jxsggzy.cn/dzjy)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
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 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6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及所有投标人家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7 按照广丰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府办字[2014]167号文件要求。工程项目确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后,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前,到区解拖办领取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在指定的银行将保障金及时足额存入保障金专户。
7.8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开评标现场无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也无需投标单位人员到开标现场,招标文件与之做相应修改。
7.10 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废标处理;
7.11 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7.12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7.13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进行监督(电话:0793-265254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市广丰区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720919058
招标代理机构: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18370071880
监督机构: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
经 办 人:程先生
电 话 :0793-2652547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丰区支行
2、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3、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广丰支行
4、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5、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丰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饶市广丰区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大石溪水系项目已由上饶市广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审字【2021】19号批准建设。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上饶市广丰区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丰区大石街道;
2.2 规模:新建连通撇洪改造渠1.5km;河道生态清淤长度4.36km;河道清障面积8240m2;岸坡整治生态护岸长度6.85km;堰坝加固改造5座,自拍涵闸15座。本次招标控制价15157759.56元,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 计划工期:152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项目。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企业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 https://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提供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采用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http://ggzyjy.jxsggzy.cn/dzjy)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
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建造师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5 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6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资格审查结果及所有投标人家数。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7.7 按照广丰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府办字[2014]167号文件要求。工程项目确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后,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办理中标通知书手续前,到区解拖办领取保障金缴款通知书,在指定的银行将保障金及时足额存入保障金专户。
7.8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7.9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开评标现场无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也无需投标单位人员到开标现场,招标文件与之做相应修改。
7.10 投标文件解锁时间:投标企业自行对本单位标书进行解锁,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解锁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解锁的,作废标处理;
7.11 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7.12 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7.13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进行监督(电话:0793-265254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饶市广丰区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720919058
招标代理机构: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18370071880
监督机构:上饶市广丰区水招办
经 办 人:程先生
电 话 :0793-2652547
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标段序号 | 标段划分 | 批复总投资(万元) | 招标金额(元) |
上饶市广丰区城南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大石溪水系项目 | 1个标段 | 5900 | 15157759.56 |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广丰区支行
2、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3、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广丰支行
4、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丰支行
5、户名: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丰广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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