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州县丽江北岸滨江(市民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9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1536001001
预算金额1920万元
招标公司龙州县兴龙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文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利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农崇斌0771-79833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6
公告正文
龙州县丽江北岸滨江(市民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基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龙州县丽江北岸滨江(市民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基础工程)已由龙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复【202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州县兴龙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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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14002886001536001001 报建号:无 建设地点:龙州县丽江北岸,龙舟一桥至规划三桥间的滨水绿地空间 建设规模:一期用地面积为:156607.9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范围内的绿道、驿站公厕、绿化、景观给排水及照明等基础工程 合同估算价:1,920.00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18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一期用地面积为:156607.90㎡,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范围内的绿道、驿站公厕、绿化、景观给排水及照明等基础工程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4002886001536001001,标段(包)名称:龙州县丽江北岸滨江(市民公园)建设工程(一期基础工程) 设计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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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 贰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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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 |||||||||||||||||||||||||||||||||
请于2022年04月24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崇左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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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递交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16日09时30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提交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通过系统自动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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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式 |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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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龙州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0771-8812427。 | |||||||||||||||||||||||||||||||||
11.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ztb.gxzj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在开标时间2天前将所需投标材料在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华测电子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详见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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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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