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南民族大学药学院中药、民族药标本馆建设(SMU-FS2023306)采购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南民族大学药学院中药、民族药标本馆建设
2.项目最高限价:40万元
3.项目地点: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西南民族大学药学院中药、民族药标本馆建设项目。
5.现场踏勘:集中组织,供应商需自行承担参加踏勘活动的全部费用。(出入校园需提前至少1天进行报备,报备老师联系方式:张老师 18180628919)。
踏勘日期:文件发布之日后的第2个工作日上午10点00分
踏勘联系人:郑老师 13880984916
6.工期:90个日历天
7.付款方式:材料进场时采购人支付合同暂定价的 30%作为预付款。剩余价款待工程结算审计后按审定金额一次性支付。所支付款项累计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暂定价。采购人不支付超过合同暂定价部分的价款。
8.质保期: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缺陷责任期: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0.质保金: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前,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支付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11.履约保证金: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协议前,需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违约的,则采购人只负责向供应商退还扣除供应商相应违约行为应支付的违约金及相关赔偿后的余额,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费用的,则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继续支付。履约保证金扣除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费用后,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补足。
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考虑供应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履约能力等,对参加比选的供应商作横向比较,不保证低价成交)。
13.确定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数量均采用合格数量制,即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比选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均进入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名单,且数量不少于3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9.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公告附件下载
四、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西南民族大学航空港校区后勤办公楼305办公室
(本项目无须报名,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到指定地点即可)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魏老师
电 话:8570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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