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沈高速万家公安检查站迁移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3170.2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140090562216
预算金额3170.26万元
招标公司葫芦岛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陈浩宇0429-3170368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颖0429-3094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1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李家堡乡石碑坊村、万家镇北邱村
招标人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京沈高速万家公安检查站迁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140090562216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12% 其他资金 :8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534.32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京沈高速万家公安检查站迁移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 4.2902公顷(64.35亩),总建筑面积4827.55 平方米。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综合业务楼、安检大棚、综合设备用房及室外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如下:1.综合业务楼:建筑面积2929.61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对外检查服务用房、内部工作用房及备勤用房等;
2.安检大棚:建筑面积1340.94平方米(按投影面积1/2计取),包括大车“岛式”检测雨棚142.14平方米以及小车“鱼骨式”检测雨棚1198.8平方米;
3.综合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57平方米,主要包括消防、生活泵房、热力供应设备及配电设备等;
4.室外工程:包括厂区道路硬化、铺设绿化、金属隔离栅、交安设施、应急停车场以及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等。
5.配套安装给排水系统、电力系统、消防系统及暖通系统等。
标段(包)名称
京沈高速万家公安检查站迁移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140090562216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4827.55m2, 包括综合业务楼、安检大棚、综合设备用房、室外工程的土建、屋面钢网架、给排水、采暖、电气等配套工程施工。
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2-13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1-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3170.26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2-31 18:00至2025-01-06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21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5-01-21 09: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杜潇
监督部门电话
0429-6133180
招标人
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联系人
陈浩宇
电话
0429-3170368
邮箱
3535951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02门市
联系人
张颖
电话
0429-3094333
邮箱
hldzbgs@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颖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颖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李家堡乡石碑坊村、万家镇北邱村
招标人名称
葫芦岛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京沈高速万家公安检查站迁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140090562216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12% 其他资金 :8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534.32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京沈高速万家公安检查站迁移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 4.2902公顷(64.35亩),总建筑面积4827.55 平方米。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综合业务楼、安检大棚、综合设备用房及室外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如下:1.综合业务楼:建筑面积2929.61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对外检查服务用房、内部工作用房及备勤用房等;
2.安检大棚:建筑面积1340.94平方米(按投影面积1/2计取),包括大车“岛式”检测雨棚142.14平方米以及小车“鱼骨式”检测雨棚1198.8平方米;
3.综合设备用房:建筑面积557平方米,主要包括消防、生活泵房、热力供应设备及配电设备等;
4.室外工程:包括厂区道路硬化、铺设绿化、金属隔离栅、交安设施、应急停车场以及室外综合管网工程等。
5.配套安装给排水系统、电力系统、消防系统及暖通系统等。
标段(包)名称
京沈高速万家公安检查站迁移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140090562216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4827.55m2, 包括综合业务楼、安检大棚、综合设备用房、室外工程的土建、屋面钢网架、给排水、采暖、电气等配套工程施工。
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2-13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1-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4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及以上]
标段(包)估算价
3170.26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2-31 18:00至2025-01-06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21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5-01-21 09: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监督部门
绥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杜潇
监督部门电话
0429-6133180
招标人
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联系人
陈浩宇
电话
0429-3170368
邮箱
3535951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4号楼02门市
联系人
张颖
电话
0429-3094333
邮箱
hldzbgs@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颖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颖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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