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20180021
预算金额74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华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四川省成都木材综合工厂府河桥市场自主升级改造项目公开征集合作方
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木材综合工厂府河桥市场自主升级改造项目公开征集合作方
项目编号 ZS20180021 挂牌价(万元) 详见内容
挂牌时间 2018-10-12 截止日期 2018-11-08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木材综合工厂府河桥市场自主升级改造项目公开征集合作方
合作方式 协议合作
合作资产类型 土地使用权
合作资产所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项目简介 一、项目征集方简介
征集方四川省成都木材综合工厂(以下简称木综厂),是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旗下的全资子企业,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证券、金融、期货);物业管理;柜台及设备设施租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住宿、中餐、烟、酒;会议服务。企业注册资本5018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府河桥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即成都市西北桥北街1号及二环路北二段新建住宅、商业及附属设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土地概况
项目是在府河桥市场片区原址上进行的提档升级改造,属于成都市重点旧城改造项目,拟占地总面积378.95亩,分为两个地块,其中:“地块一”375.69亩土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西北桥北街1号及二环路北二段,土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为作价出资(入股)工业用地,使用权人为征集方,《合作开发协议书》生效后,征集方将“地块一”土地使用权投资到华益置业;“地块二”3.26亩土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二段木综厂府河大道,土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为出让综合用地,使用权人为成都市府河桥商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征集方正在实施对其全部股权的收购,完成收购后,该公司占用土地一并纳入此次合作开发范围;如未完成股权收购,即不纳入此次合作开发范围,合作基本条件中的货币支付金额作适当调整,其他不变。
(三)项目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两个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开发,一是四川府河华益置业有限公司(征集方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华益置业);二是商贸公司(需股权收购成功)。
三、项目开发优势及开发定位
(一)项目开发优势
1.周边交通:项目用地距火车北站0.5KM,位于一、二环路之间,是二环BRT高架、地铁5号线与7号线人流疏散的重要枢纽,亦是成都市TOD核心区域,交通优势明显,人流聚集与疏散功能突出,商业价值优越。
2.商业传承:府河桥市场是成都最早的建材市场,30年的运营,在成都乃至整个西南地区都有较高知名度,该地段建材销售记忆烙印深存人们心中;
3.锦江水岸:项目用地西临一环与二环之间的锦江,实属稀缺资源,打造高端住宅有基础条件;
4.城北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位:府河桥市场升级改造后,与金牛万达、花千集毗邻,是城北中央商务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项目开发定位
1.总体设想
将府河桥市场升级改造为一个集家居购物、舒适居住、商务办公、特色街区、旅游休憩、生态运动、文化娱乐为一体的生态家居生活社区。
一是商业以建材家居商业为主体,加之其它多种业态组合形成商业氛围。即时型、选择型消费满足交通换乘停留时间较短的人群;目的型、服务型消费对象为本地居民、游客及企业,需要满足办公、商务、购物、文化娱乐、游憩等各种城市功能。
二是建材家居商城,突出打造“城北高端建材家居MALL”,合理分配建材、家居、软装面积,突出消费体验与消费者教育互动功能、线上选线下购的空间设计,升级后的府河桥市场将是西南地区顶级的一站式精品家居体验购物中心。
三是打造临锦江高端住宅与改善型中端住宅多层次融合的绿色生态宜居智慧社区。
2.具体业态设想
二号地打造健康生活有机食品体验中心,三号地打造家居.家体验购物中心,四号地打造儿童及老年用品购物体验中心,八号地打造城北特色步行街区。
以上项目开发定位是基于征集方项目所处区域和对市场调研的初步设想。征集方欢迎意向合作方开拓思路,提出有利于后期商业运营租金水平提高和有利于自持物业增值的方案。
征集方基本情况
联合征集
征集方名称 四川省成都木材综合工厂
拟征集比例(%)
联合征集填写)
-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在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住所/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西北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201923354A
所属行业 市场管理
注册资本 金额: 5018(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涂绪中
经营规模 中型
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党政联席会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文件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1.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公开征集府河桥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合作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2.《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省成都木材综合工厂公开征集府河桥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合作方实施方案的批复》
批准文号 1. 川林产函[2018]830号
2. 川发展[2018]432号
批准日期 2018 1011
国资监管机构/部门(非中央企业填写)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地区: 四川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6823936567
征集方
项目指定联系人
刘华 联 系 电 话 13308196507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信息是否公开 公开
土地估价单位 四川省同正地产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估价期日 2018年7月31日
核准/备案单位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8年9月17日 备案
标的对应估价值(万元) 403571.83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其他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项目采取协议合作的方式进行合作,合作方主导项目开发,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由合作方以华益置业和商贸公司的名义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报规、报建及实施,但不拥有华益置业和商贸公司股权。
二、征集到的合作方在满足征集方合作基本条件及其他要求的前提下,与征集方、华益置业三方通过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详见附件)的方式合作开发本项目,各方权利义务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合作方全程进行项目的开发运营,并提供项目土地划转、调规变性、项目开发以及项目物业和利润分配所需的全部资金及税金和相关费用。征集方、华益置业、商贸公司不再为项目开发提供任何资金和承担项目成本、费用。征集方、华益置业、商贸公司配合合作方准备项目的相关手续和文件资料,由合作方以华益置业、商贸公司名义进行报规报建、开发建设。征集方对商贸公司股东的股权收购成功以后,各方再签订补充协议,将商贸公司作为协议主体之一,如股权收购不成功,“地块二”不纳入此次合作范围,商贸公司不参与此次合作开发。
合作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 一、合作方全面履行约定
合作方保证并承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方、华益置业三方共同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待征集方完成对商贸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后,与征集方、华益置业、商贸公司四方共同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并按本公告、征集方的基本条件及要求、合作方的保证及承诺、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全面履行约定。
二、设立共管账户
合作方应在《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方以华益置业的名义共同设立资金共管账户,并作好项目资金预算且严格按预算执行;账户内留存的最低资金额度应不低于项目资金预算三个月的资金需要;项目开发的所有资金、费用均需从共管账户进出。各方对共管账户内资金使用应享有完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有权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三、合作保证
合作方在《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征集方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或其母公司的担保函作为合作保证;同时,合作方母公司(含控股)应书面承诺和保证(样本见附件),如合作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因资金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项目开发进度迟延或项目开发无法进行,其应在接到征集方要求履行承诺和保证的书面通知之日起20日内,承继合作方在本项目中的权利义务,继续完成项目开发建设。前述银行保函或担保函在本项目所有物业建成并交付后(经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解除。若合作方未能全面履行有关义务,2亿元人民币的合作保证将按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支付给征集方,同时征集方保留向合作方进一步追偿损失的权利,且合作方母公司应对合作方的所有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项目计容体量:“地块一”的建筑面积按规划要求控制在79.55万平方米以内。
五、项目建设要求:合作方须按评审时所提交的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方案进行规划建设,商业业态以建材家居为主、多种业态相辅相成的综合商业布局。如需对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方案进行调整或优化,必须征得征集方确认和同意,征集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合作方应予采纳,如涉及征集方应分得物业的结构和位置发生变化的,征集方有权另行作出优先选择。
六、项目启动时间及开发周期:合作方应在2019年1月1日前启动项目;开发周期为6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七、项目不能转让。
八、项目开发资金及税费和土地出让金
合作方需全额承担项目土地划转、调规变性及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及税金和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土地划转和投资涉及的相关税费(预计应缴纳税费为19800.00万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项目土地调规变性的土地出让金、增容费、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建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期间费用等各类开发成本和费用,以及合作方支付给征集方的货币支付、项目物业分配(包括四川发展物业)、项目物业出售、利润分配等涉及征集方、合作方、华益置业、商贸公司及四川发展五方需缴纳的税金和相关费用,并按时支付给相关缴纳主体。合作方应在与征集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征集方支付以上已发生的费用;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后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合作方按时支付。
九、货币支付
合作方向征集方支付净额11.5亿元人民币,作为补偿府河桥市场的搬迁、安置费,片区土地整合费,停产停业损失,地面建筑物、设施设备补偿,拆除费用及归还四川发展借款本息等各类成本和费用,由征集方包干使用。该款项由合作方在与征集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后五年内向征集方分期支付:《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签订,且成都市国土局与征集方、华益置业签订三方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第一笔款项6亿元(包含交易保证金已支付的部分),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2亿元,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三笔2亿元,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四笔1.5亿元。若征集方未完成对商贸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货币支付金额调整为10.7亿元,最后一期支付金额调整为0.7亿元,其他相关条件不变。
十、项目物业分配及其位置和装修标准
1.通过项目合作开发,征集方最终应无偿分得900个符合国家标准的车位、3万平方米仓储配套用房、18万平方米商业用房以及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写字楼及其权益。商业用房位置限于2、3、4号地块负一层(下沉式商业广场以及与地铁接驳的商业)至五层,如前述地块负一层至五层全部建筑面积不足18万平方米,不足部分应在8、9号地块中补足(详见附件四川省成都木材综合工厂规划用地红线图并联审批办理意见函附图);仓储配套房必须毗邻商业用房;车位数量、位置与商业用房对应匹配;征集方应分得的写字楼面积以合作方在西南联交所以5000平方米为基数进行报数的最终结果为准;征集方就应分得的项目物业享有优先于任何人(单位)的优先选择权。合作方在征集方选定应分得的项目物业之前,不得将项目物业进行出售(含预售)、出租,以保证征集方的优先选择权。在征集方选定应分得的项目物业后,剩余项目物业的产权办理至合作方或其指定主体名下,或将剩余物业出售所得利润分配给合作方。
2.分配给征集方的不少于21.5万平方米项目物业的建筑形态应符合征集方的要求,并按征集方要求的标准进行装修,装修费用均由合作方承担,其建筑形态及装修标准按《返还物业交房标准》(详见附件)执行。装修费用以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合作方与征集方认可的预算为基础,最终以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四川省国资委中介备选库抽取)出具的造价报告为装修投资依据。
十一、分配给征集方的不少于21.5万平方米项目物业交付时间:2022年12月31日以前交付给征集方,且该物业上不应设置有任何权利负担。
十二、公建配套设施:按征集方与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四川省成都木材综合工厂府河桥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公建配套建设分摊及移交协议》(详见附件)执行,相关费用由合作方承担。
十三、项目融资:因项目开发建设需要融资时,征集方和华益置业、商贸公司同意以项目土地或者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贷款资金进入共管账户,专用于本项目,除此之外征集方、华益置业和商贸公司不为项目融资提供任何担保。
十四、项目清算:合作方应在其应分得的项目可售建筑面积销售比例达到85%或取得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之日起开始启动与征集方等《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各方项目税收、财务等方面的清算,合作方应承担项目清算的所有工作和责任,征集方等各方给予必要配合与协助,因合作方未依法依规和按照约定履行清算义务产生的责任,均由合作方自行承担。
十五、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合作方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人民币448.5万元服务费至西南联交所以下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其它披露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土地现状
“地块一”:项目土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西北桥北街1号及二环路北二段,占地375.69亩,土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为作价出资(入股)工业用地,使用权人为征集方,权证号:川(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27254)号、第(0027379)号、第(0022795)号、第(0046664)号、第(0046732)号、第(0046082)号、第(0046636)号、第(0046690)号、第(0046675)号、第(0046707)号、第(0046683)号、第(0046687)号、第(0046701)号、第(0046714)号、第(0046399)号、第(0046619)号、第(0046708)号、第(0046722)号、第(0046761)号。
依据《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关于成都木综厂“一企一策”的会议纪要》(此件在相关政府部门备查)精神,以上宗地在征集方名下完成双评估后,由征集方与成都市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成都市国土局与征集方、华益置业签订三方协议,“地块一”变更至华益置业;再由合作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以上宗地变更为出让商业及二类住宅建设用地。
“地块二”:项目土地位于金牛区二环路北二段木综厂府河大道,占地3.26亩,土地使用权类型及用途为出让综合用地,使用权人为商贸公司,权证号:成国用(2002)字第395号。该地块待征集方完成对商贸公司股东的股权收购后方纳入项目开发范围,若股权收购无法完成,则不纳入项目开发范围,除货币支付金额相应调整外,征集方的其他合作基本条件不变。
征集方计划在2018年底完成项目“地块一”的全部拆除,项目土地上的所有商家搬迁、赔偿及房屋拆除由征集方负责,华益置业、商贸公司和合作方予以协助。合作方需自行负责项目土地达到开发建设条件的土地整理工作。
2.相关优惠政策
项目已取得《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关于成都木综厂“一企一策”的会议纪要》,同意由征集方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华益置业自主实施府河桥市场升级改造项目,享受土地出让金按双评估价差30%收取,报建费按拆除产权面积1.5倍免征、超出部分面积按170元/m2收取的优惠政策。
3.项目土地规划情况
“地块一”:已取得项目片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控制规划净用地230.13亩(其中5宗商业用地约112.39亩,5宗住宅用地约117.74亩);公建配套及基础设施占地面积145.56亩;项目总建筑计容体量约79.8万平方米,各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通知书》(详见附件);项目开发预计总投资74亿元。
“地块二”:因征集方对商贸公司的股权收购尚未完成,故该地块尚未进行报规,相关规划情况待后期报规后方能确定。
4.商贸公司股权收购情况
商贸公司现由一名自然人股东100%持股。征集方将通过收购商贸公司股东全部股权的方式完成项目土地的整体改造。股权收购完成后,商贸公司将成为征集方全资子公司,届时将商贸公司名下的土地(“地块二”)与华益置业名下的土地(“地块一”)联合报建,一并进行开发。目前股权收购事宜正在开展前期尽职调查和进一步协商洽谈工作。
5.项目土地双评估情况
项目“地块一”由作价出资(入股)工业用地变更为出让商业及二类住宅建设用地的双评估申报正在进行中,已向成都市国土局申报,预计需补缴土地出让金13.5亿元,最终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金额为准。
6.项目土地的评估值
项目“地块一”经四川省同正地产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估价及咨询结果:作价出资(入股)工业用地的评估价值为3.09亿元(同正评估报[2018]土第013号)(详见附件);出让商业及二类住宅用地的评估价值为40.36亿元(同正评估(2018)土第015号),并通过四川发展备案,备案号(川发展备案2018.16号),备案值为40.36亿元。
二、交易服务费的承担
双方各自承担西南联交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
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作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公司及其持股51%以上的子公司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持股51%以上的子公司。
2.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商业房地产开发面积(含全资子公司开发项目)累计(含在建项目)不低于50万平方米;
3.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4.近三年完整的年度审计报告,且审计结果均为盈利;
5.近三年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系统;
6.近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报名前3天内任何一天的银行存款余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8.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意向合作方的资格认定
意向合作方向西南联交所提出报名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审核原件,交复印件;以下文件格式需以样本附件为准):
1.合作方母公司(含控股)承诺保证书(格式样本一);
2.承诺函(格式样本二);
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最近一年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提交最新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意向合作方基本情况表(格式样本三);
(3)经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及股东情况说明(国有实际控制企业需提交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
4.法人治理结构的介绍材料;
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6.2018年第二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样本四)、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8.参与合作项目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决定或董事会决议等内部最高权力机构的决策文件;
9.开发业绩的书面材料及已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
10.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含四表一附注、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注册会计师证书等);
11.报名前3天每天的银行存款证明(余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12.基本户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13.人民银行征信记录;
14.近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材料)
15.装订并密封完好的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商业策划方案、分配给征集方的写字楼以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基数进行报数资料;
西南联交所对意向合作方报名时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资格认定后报征集方确认,征集方审核确认后书面告知西南联交所。通过征集方审核确认的意向合作方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程序,且木综厂无需对资格确认结果作任何解释。
意向合作方报名时提交的申报材料用A4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或/和复印,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报名申报材料应按照“意向合作方的资格认定”部分的材料所列次序装订。
三、取消意向合作方资格的情形
意向合作方通过资格审查后被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
1.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曾因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例如:未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发的;
3.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4.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有关机关或行业协会认定,采取不正当手段恶性竞争,严重损害行业或同行声誉、利益的;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等舞弊行为的;
6.在贷款、担保等融资活动中出现重大失信行为的;
7.近三年有偷、逃、抗税记录的;
8.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是否允许联合体
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2亿元人民币。意向合作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交纳保证金至西南联交所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7411010182600211211
二、保证事项:意向合作方承诺依法遵守交易规则和交易约定,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则交易保证金作为赔偿征集方的经济保证之一。
三、处置方式: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项目合作方的,在征集方向西南联交所发出《中选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该保证金直接冲抵西南联交所应向意向合作方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余下部分直接转入征集方账户作为合作方支付的第一笔货币支付款项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项目合作方且未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按西南联交所的相关规则原渠道无息退还。
出现以下情形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合作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征集方或西南联交所损失的;
2.意向合作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征集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征集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合作方违反其在申请参与合作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合作方通过资格审查后拒绝参加后续程序的;
6.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并领取《中选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非因征集方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的或经西南联交所通知的时间内未领取《中选通知书》的;
7.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合作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8.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合作方、合作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西南联交所在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转给征集方。
挂牌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首次信息披露期限 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非动态报价










无合格意向合作方或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非动态报价填写):
综合评审:西南联交所组织评审活动。西南联交所组织意向合作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西南联交所对项目分配给木综厂的写字楼以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基数进行公开竞争性报数(一次性密封报数)。意向合作方并在参加公开竞争性报数当天上午10:00以前向评审专家小组提交装订并密封完好的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商业策划方案、设计图纸、类似业绩等资料。专家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根据《评分标准》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料,及意向合作方公开竞争性报数结果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合作方。(评分标准见附件)










无合格意向合作方:
终结信息发布
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非动态报价填写)
协议成交:在西南联交所组织下,征集方与意向合作方以征集方此次挂牌的合作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协商谈判,意向合作方与征集方和华益置业三方根据谈判结果(不低于本公告的合作基本条件)共同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非动态报价填写):
综合评审:西南联交所组织评审活动。西南联交所组织意向合作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西南联交所对项目分配给木综厂的写字楼以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基数进行公开竞争性报数(一次性密封报数)。意向合作方并在参加公开竞争性报数当天上午10:00以前向评审专家小组提交装订并密封完好的项目开发建设规划方案、商业策划方案、设计图纸、类似业绩等资料。专家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根据《评分标准》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料,及意向合作方公开竞争性报数结果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合作方。(评分标准见附件)

格式样本一:承诺保证书/uploadfile/2018/1012/20181012022727610.pdf
格式样本二:承诺函/uploadfile/2018/1012/20181012023001414.pdf
格式样本三:意向合作方基本情况表/uploadfile/2018/1012/20181012023026514.pdf
格式样本四:授权委托书/uploadfile/2018/1012/20181012023049911.pdf
评估报告(摘要)/uploadfile/2018/1012/20181012113907833.pdf
评分标准/uploadfile/2018/1012/20181012045824583.pdf
返还物业交房标准/uploadfile/2018/1012/20181012023116375.pdf
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及用地移交协议/uploadfile/2018/1012/20181012023852788.pdf
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通知书/uploadfile/2018/1012/201810120239206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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