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与沿线公路桥梁交叉专项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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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8694001G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与沿线公路桥梁交叉专项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与沿线公路桥梁交叉专项设计勘察设计已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行审水建〔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
2.1.2 建设规模:通过对金线河河道清整、扩挖等措施增大过水断面,满足30年一遇排涝标准,河道治理总长度为17.8km以及完成河道相关配套达标建设。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与沿线上等级公路及市政道路桥梁交叉专项设计,共计交叉12处,分别为保沧高速9处,朝阳大街1处,莲池大街1处,京港澳高速1处。由于本项目为河道综合治理,需对本次12座桥梁所在位置的河道进行开挖,为减小对既有桥梁的扰动,因此进行本次专项设计。
2.1.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止。
2.1.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2.1.5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就勘察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3 09:00至2025-01-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 6.3 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人及电话:河北正旭全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闫杰、0312-3065553。 提出方式: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水利局; 电话:0312-5881537; 电子邮箱:bdshhdsc@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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