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基于‘端-网-平台’一体化应急融合保障系统研究”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基于‘端-网-平台’一体化应急融合保障系统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的批复》(冀高创〔2023〕658号)批准立项,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通过利用卫星、多链路融合、大数据、云计算等多种技术融合、以实现广域覆盖和灵活通信,确保通信可靠性与连续性,标准化开放接口确保各类终端能够无缝接入系统,最终确保窄带集群通信、固定点电话、视频会议、GIS系统等的互联互通,进而形成“端侧-网侧-平台侧”一体化融合通信方案,实现“集团公司总部-路段分公司-现场应急指挥”多层次应急,解决“全灾种、无通信”情况下的应急通信难题。
2.2 服务期限:研究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6个月,后续服务期限12个月。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和合同条款的要求并通过成果验收。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域内。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基于‘端-网-平台’一体化应急融合保障系统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研究与应用。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极端环境下多源异构融合保障自组网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实现自组网和动态拓扑调整的自适应机制、融合快速自 组网方式,使融合保障网络具备自适应调整、自愈和自恢复的能力,确保灾害发生时,数据能够可靠传输和动态调度、应急融合保障系统能够长时间稳定持续工作。
(二)广域复杂拓扑条件下多级应急融合保障指挥网络构建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广域复杂拓扑条件下多级应急融合指挥网络构建关键技术,设计高效的融合调度和资源管理机制,研究适应不同层级的指挥网络架构,实现信息的传递和指挥决策的协同,实现多源异构融合保障的互联互通,以应对复杂的交通环境和多源设备的动态变化问题。
(三)基于“天地空一体化”的融合保障低空网络全覆盖标准化配置方案
通过对车基、手持和机载等多种基站组网关键影响因素的研究,实现整个应急网络对地面与 300 米低空的同时覆盖,实现网侧自适应环境策略,保障数据传输的优先级,有效解决低空网络优化难题。
(四)“端-网-平台”一体化模式在应急融合保障系统中的应用研究
通过“端-网-平台”一体化理念的创新应用,更好地适应不同应急场景和不同应急业务管理模式,提高系统的韧性和可用性,使其在应急响应、灾害救援和公共安全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基于以上研究成果,完成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平台开发、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研发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课题研发负责人)和系统研发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招标人定于2024年2月2日9时00分在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



丁燕、李娜、毛会荣
电话



0311-66726762



招标代理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



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话



0314-2066866
电子邮件


hxzb0314@163.com




惠招标平台


400-780-9998

8.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课题研发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1)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信息化类技术研发(科研课题)或软件开发业绩(以通过验收或鉴定时间或登记时间为准);
(2)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项应急通信(含设备或装备)或应急指挥系统(含设备或装备)供货及服务项目业绩(以通过系统验收时间为准)。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高速公路科研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科研项目合同被解除。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课题研发负责人)
1
高级职称;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信息化类技术研发(科研课题)或软件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通过验收或鉴定时间或登记时间为准)。
系统研发负责人
1
高级职称;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项应急通信(含设备或装备)或应急指挥系统(含设备或装备)供货及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通过系统验收时间为准)。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研究方案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中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发负责人)和系统研发负责人相关信息、服务期限、服务地点、质量要求等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开具的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开具的保证保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备选方案。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7)已标价报价清单中的“合计”金额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课题研发负责人)和系统研发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研发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研究方案建议书(暗标):40分
主要人员:15分
类似项目业绩:1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当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前三名中出现排名并列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排名并列的单位按“研究方案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的先后顺序比较同一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分高者优先;当“研究方案建议书”各评分因素也相等时,以投标人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如果上述业绩中累计金额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
评标程序
3.1、3.2款修改为:
3.1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第一个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商务部分详细评审:
(1)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计算出得分B;
(2)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类似项目业绩计算出得D。
技术部分(暗标)详细评审:
(3) 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研究方案建议书(暗标)部分计算出得分A;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增加第3.5.4项:
3.5.4研究方案建议书(暗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1
信息查询
本款修改为: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研究方案建议书(暗标)
40分
技术研发实施方案
5分

内容完整,编制科学合理,指导性强,得4.0(不含)-5.0分;
内容较完整,编制合理,指导性较强,得3.0(不含)-4.0(含)分;
内容基本完整,编制较合理,指导性一般,得3.0分。
项目技术开发及系统组网方案
6分

方案合理、突出、详细,得4.8(不含)-6.0分;
方案合理、实施性强,得3.6(不含)-4.8(含)分。
方案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3.6分。
设备系统方案
6分

内容完整,设备系统方案科学合理,指导性强,得4.8(不含)-6.0分;
内容较完整,设备系统方案合理,指导性较强,得3.6(不含)-4.8(含)分;
内容基本完整,设备系统方案较合理,指导性一般,得3.6分。
对投标设备整体评价
6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得4.8(不含)~6.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较优越,得3.6(不含)~4.8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得3.6分。
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
8分
优于主要技术要求,性能高,质量好,得6.4(不含)~8.0分;
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性能较高,质量较好,得4.8(不含)~6.4分;
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性能一般,质量一般,得4.8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实施性强,得2.4(不含)-3.0分;
措施较完善,较合理,实施性较强,得1.8(不含)-2.4(含)分;
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合理,实施性一般,得1.8分。
对技术服务和后续服务期内的服务能力的评价
3分

技术服务能力和后续服务期内的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力优秀,得2.4(不含)-3.0分;
技术服务能力和后续服务期内的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力良好,得1.8(不含)-2.4(含)分;
技术服务能力和后续服务期内的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8分。
服务承诺
3分

(1)承诺能在设备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即时响应得2分;
(2)具有7*24小时服务响应,承诺能在设备故障发生后12小时内即时响应得3分。
2.2.4
(2)
主要人员
15分
主要人员资格和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得9分;
项目负责人(课题研发负责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系统研发负责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2.2.4(3)
资信业绩
15分
类似项目业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9分;
投标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高速公路信息化类技术研发(科研课题)或软件开发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投标人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应急通信(含设备或装备)或应急指挥系统(含设备或装备)供货及服务项目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2.2.4(4)
评标价
3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3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注:(1)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研究方案建议书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研究方案建议书评审因素缺项则该项得0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