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毕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传片制作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预算:13,000.00元
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HW202303024-1
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HW202303024-1
项目名称 | 毕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宣传片制作 | ||
采购起始日期 | 2023-07-05 15:22:53 | 采购截止日期 | 2023-07-08 15:24:49 |
采购 概况 | 采购清单 | ||||||||||||||||
显示更多 | |||||||||||||||||
最高限价(元) | 13000.00 |
技术参 数及需 求 | 1.文案修订:文案撰写、镜头脚本撰写等; |
竞价人 资格条 件 | 1.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投标人注册资本须在人民币贰佰万元(含)以上;; 投标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全部关联素材为原创设计,印刷作品拥有独立版权;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投标人应提供内蒙古毕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生态文明成就、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旅游资源大量相关素材;中标后作品素材必须取材于内蒙古毕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方需提供成品、宣报片、湿地科普宣传片各一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公司具备独立投标资质。不得私自外包设计。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交易 条件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签署时间:中标公告发布后3日内;签署地点:鄂伦春旗诺敏镇 2.履约保证金(元): 中标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3.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单位申请退款 |
验收约定 | 1.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2.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内蒙古毕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3.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 4.规格确认:按采购要求供货 5.验收方式:按合同要求验收 | |
结算约定 | 1.付款方式:对共转账 2.发票要求:普通发票 3.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
竞价 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1、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委托平台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委托平台结算的成交款等均应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自助交易管理规则》、《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等要求。 3、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最终成交方。报价过程中,报价人应当认真严肃地进行报价,一经成交,不得撤销。因网络环境报价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原因,报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报价认定以系统记录数据为准。 4、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如有必要采购单位会在报价时间开始前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回复,请保持关注。 | |||
报名 | 时间 | 2023-07-08 15:22:54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260.00 2.时间:2023-07-08 15:23:04前 3.退还:成交后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1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 ||||
竞价时间 | 1.竞价开始时间: 2023-07-05 15:24:47 2.竞价结束时间: 2023-07-08 15:24:49 | ||||
服务费 | 中标单位需在退中标保证金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0.5%收取) 成交后中标供应商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业务咨询 | 名称:内蒙古毕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毕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乔庆 联系方式:15048018835 |
e交易 |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号创投大厦12楼 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828-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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