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市袁花镇阳光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科创大厦设计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8
金额
3242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423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尤女士15868339559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宁市袁花镇阳光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科创大厦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袁花镇阳光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项目-科创大厦设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镇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宁市袁花镇储唐路东侧。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80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31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841平方米,并新建园区配套道路长约630米、宽12米。同时完善给排水、交安等相关基础设施。主要设计内容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项目设计。

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2423万元

2.2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含修改)、投资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修改)、概算编制、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期咨询、后续服务等相关服务。

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中所明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所包含的相关内容及所有建筑工程相关工程设计,具体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建筑、结构、安装(电气、给排水、暖通、弱电智能化等)、消防、室外给排水综合管网基坑围护、抗震支架、节能计算、海绵城市以及外立面亮化、厨房布置(如有)、公共门厅及电梯厅等公区精装修、室外道路及景观绿化设计等专项设计。其中立面亮化、门厅及电梯厅等公区精装修、室外道路及景观绿化等专项设计为方案深度,且满足造价编制要求。本项目土建机电等主体设计不得分包,室内精装修、景观绿化等专项设计允许委托给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提前告知招标人即可,但费用及责任由中标单位自理。

2.3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1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报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1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并取得初步设计批复。

(5)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方案备案完成后4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建筑、结构、水电(含消防)、暖施、基坑围护、消防通风、桩基等施工图设计文件,剩余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到消防审查回复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根据项目需求进行相关设计人员走场并填写走场报告、参加样板定样、配合审查施工单位二次深化图纸、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等相关服务。

7)配合审计服务:至审计结束。

2.4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最新版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

3.3浙江省外单位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具有2021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及以上【设计过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综合性公共建筑或类似科技园区项目(住宅、工业厂房除外)】。(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建筑面积和时间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3.5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5  01 22日至 2025  0221 10  00 分,登陆“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市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3950/index.html)”,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电子招标文件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记后自行下载。(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

7.联系方式

人: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址:海宁市袁花镇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恒力大厦9楼

   编:314416                                   编:  314400                 

人:高先生                                 人: 尤女士                 

   话:0573-89261770                             话:0573-87227307;15868339559     

202501 22 

附表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

资质证书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

项目负责人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企业业绩

投标人具有2021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1个及以上【设计过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综合性公共建筑或类似科技园区项目(住宅、工业厂房除外)】(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建筑面积和时间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5

进浙备案证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https://jzsc.jst.zj.gov.cn/PublicWeb/index.html#/company_ICP)在线备案公示网页截图)

6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资料。

7

信用评价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记录)(“信用中国”以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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