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外供餐企业入围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ths2024063
预算金额15.00元
招标公司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594-221139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小学校外供餐企业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HS2024063
项目名称:中小学校外供餐企业入围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001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证明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其他资格证明2:投标人应信用良好,在福建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市场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1、用餐配送单位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进行推算),参与遴选单位提供餐饮服务合同文本复印件(须能体现具有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例如:配餐、食堂经营等)佐证。2、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入围的投标人是否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名录或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其他资格证明3: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其他资格证明4:投标人应承诺其在近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其他资格证明5: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且其中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等的区域)不低于500平方米。注:①若该场所非供应商自有产权,则需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若为自有产权,则需提交产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②餐食加工场地面积以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上面积为准;证明材料所证明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③投标人应附上场地平面图并标注食品处理区位置和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④不同场地面积不得累加计算。⑤若提供租赁合同进行证明的,还需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少于三个月的租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提供给租赁方的对方转账记录或租金发票),否则不予认定。其他资格证明6:投标人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应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注:投标人须提供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产权登记证书的扫描件(产权证需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车辆正面、侧面照片。其他资格证明7:投标人应设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注:1.投标人应当提供其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说明,并附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仅须提供对应制度和方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他资格证明8:投标人至少配备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师。注:①提供该营养师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提供有效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并附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证明(http://jndj.osta.org.cn/),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他资格证明9:投标人承诺配合学校做好日常供餐管理工作,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家长代表的不定期考察监督,积极听取建议和意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其他资格证明10:投标人不得被列为《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通报2024年第一批校外供餐单位负面清单》(闽教安〔2024〕15号)。若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方式:上门报名或邮箱方式报名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莆田市北岸管委会
联系方式: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方式:张女士、黄女士 0594-2211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594-2211398
中小学校外供餐企业入围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HS2024063
项目名称:中小学校外供餐企业入围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001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名称 | 入围家数 | 详细要求 | 备注 |
1 | 中小学校外供餐企业入围招标项目 | 3 | 详见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中标入围后,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考察复核(考察内容包含:供餐企业场地、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且其中食品处理区面积、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制度、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应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等),未通过考察的投标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其他资格证明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其他资格证明2:投标人应信用良好,在福建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市场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注:1、用餐配送单位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进行推算),参与遴选单位提供餐饮服务合同文本复印件(须能体现具有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例如:配餐、食堂经营等)佐证。2、评审委员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入围的投标人是否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若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名录或名单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其他资格证明3: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在经营期间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其他资格证明4:投标人应承诺其在近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其他资格证明5: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且其中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等的区域)不低于500平方米。注:①若该场所非供应商自有产权,则需提供租赁合同的扫描件,若为自有产权,则需提交产权证明文件的扫描件。②餐食加工场地面积以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文件上面积为准;证明材料所证明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③投标人应附上场地平面图并标注食品处理区位置和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500平方米。④不同场地面积不得累加计算。⑤若提供租赁合同进行证明的,还需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不少于三个月的租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提供给租赁方的对方转账记录或租金发票),否则不予认定。其他资格证明6:投标人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应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注:投标人须提供在年检有效期内的行驶证、产权登记证书的扫描件(产权证需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车辆正面、侧面照片。其他资格证明7:投标人应设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注:1.投标人应当提供其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说明,并附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仅须提供对应制度和方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他资格证明8:投标人至少配备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师。注:①提供该营养师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提供有效的公共营养师证书复印件,并附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证明(http://jndj.osta.org.cn/),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其他资格证明9:投标人承诺配合学校做好日常供餐管理工作,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家长代表的不定期考察监督,积极听取建议和意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其他资格证明10:投标人不得被列为《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通报2024年第一批校外供餐单位负面清单》(闽教安〔2024〕15号)。若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名单的,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方式:上门报名或邮箱方式报名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地址:莆田市北岸管委会
联系方式: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
联系方式:张女士、黄女士 0594-2211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594-2211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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