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静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13处(户)高、低压配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及部分电力设备更换采购项目
编号:YZMCJSZZ-20230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1
变电站变压器、高低压柜、
电缆等电力设备设施预防
性试验及部分电力设备
采购更换
1)东圈门22号400kVA箱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2)东圈门周边改造提升工程1000kVA土建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3)东关街345号500kVA箱式变电站设备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散热风扇更换、
630kVA土建式变电站设备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干变温控器、两组电容更换;
4)东关街309号街南书屋1500kVA箱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散热风扇更换;
5)东关街美食演艺广场500kVA土建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干变温控器、储能断路器更换;
6)地官第12号500kVA土建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7)皮市街北端西侧315kVA箱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8)东门遗址北侧综合楼315kVA箱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9)泰州路45号500kVA箱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10)徐凝门大街85号400kVA箱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散热风扇更换;
11)南门遗址广场14号楼315kVA箱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12)甘泉路227号315kVA箱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
13)风厢巷6号200kVA箱式变电站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及散热风扇更换。
2
配电设备调试及故障处置
1)部分配电设备无功补偿控制器变比参数设置、调试;
2)两年内协助甲方配电设备故障处置。

二、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所有投标只能选择一种方案,单价和合价的报价只能是唯一,且须列出详细的分项报价(包括更换设备的分项报价),不得缺项,报价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本项目结束后要须出具经供电部门认可的正式的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报告;同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采购数量,增减部分采购项目,增减的价格参考中标人的标书报价。
(2)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规格、参数、质量等必须满足或优于招标要求,技术参数等要求;如具有唯一性,评委会评审时将不作为硬性指标,投标人可以用相近的指标代替,其性能和质量等不得低于交易文件技术要求的标准,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凡虚假参加获得中标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所报价格须充分考虑扣减原旧设备的收购费用。
2、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和更换设备的安装、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中标人所维修更换的电力设备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
3、质保要求
(1)中标人须承诺两年内协助甲方进行配电设备故障处置。时间从出具试验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2)中标人对更换的电力设备须提供不少于2年的质保期,时间从出具试验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
项目招标控制价:9万元。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其经营范围应包括电力施工及其技术咨询服务等。
2、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监会)或其派出的监管机构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4、施工操作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为高压电工作业和电气试验作业。
5、投标人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预防性试验的相关业绩,至少两项。(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报名及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16日。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2023年6月26日下午5:30,工作日的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联系人:蔡静 电话:0514-87338066。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4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人:蔡静 电话:0514-87338066。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文昌中路412号)五楼会议室
各潜在投标人若确认投标,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确认函”,招标人在核实投标人资质后发放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确认函的不得参加投标。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静
电 话:0514-87338066
网 址:http://www.yzmcjs.com/
办公地址: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文昌中路412号五楼)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两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确认函

扬州市名城建设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月 日开标的编号为YZMCJSZZ-202301的 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
投标单位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编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传真或电子邮箱至我公司(传真号码:0514-87330750;邮箱:569830627@qq.com。)。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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