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1afmgz005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巢湖市半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O(招标项目编号:2021AFMGZ00592 )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P46,投标人资质:“若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得1分;若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得1分;若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1分;本项目最高3分。”请问:本项目为EPCO项目(优化设计、施工、运营),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施工资质、设计资质、EPC总承包业绩、运营业绩,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由运营方作为牵头单位。按此要求,本项目须由具有运营能力的环保企业和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之一需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资质。经查,全国所有环保企业及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均不具备评分办法中要求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而且根据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本项目设计只是优化设计,仅允许在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规范要求的基础上进行优化,且优化后仍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完善施工图设计并报审。本项目应更注重运营和施工,对设计资质无需做过高要求,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足以承担。同时,本项目设计仅为设计优化,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要求过高,与本项目实际需要不相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因此,建议将本项评分项调整为:“若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得1分;若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得1分;若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1分;本项目最高3分。”请明确。
答:执行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P47,投标人奖项、荣誉:“2、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以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由中国质量协会评定的“全国质量奖”或“全国质量奖入围奖”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请问:经查,自2011年1月1日起至今,中国质量协会“全国质量奖”及“全国质量奖入围奖”获奖单位普遍为生产制造类企业,如“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与本项目具体特点、实施需要不相关,不属于本项目相关的奖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因此,“全国质量奖”及“全国质量奖入围奖”作为与本项目无关奖项,不应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我国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为根据中央批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组织评定的“中国质量奖”,其中包括“工程建设业组织”类别,与本项目内容直接相关。同时,“中国质量奖”为国家部委颁发,其效力和社会影响力远高于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因此,建议本条修改为:“2、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以证明文件颁发时间为准)获得过由中国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请明确。
答:“全国质量奖”或“全国质量奖入围奖”或“中国质量奖”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我公司在阅读招标文件后,有如下疑问: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3(1)中“施工负责人任职资格:具备市政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鉴于施工负责人招标文件已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是否可以取消市政工程类高级职称要求,仅提供高级及以上职称。
答:可以,提供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
4、投标函中工期单位为 “日历天” 与投标文件中工期描述的“月”不匹配,填写时是否需要自主换算?
答:可以自主换算按300日历日填写。
5、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需上传内容与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不同,以哪个为准?若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新点制作软件中无法上传模块该如何处理?
答: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新点制作软件中无法上传模块可从“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板块上传。
6、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落款处是否只需要落款联合体牵头人名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盖章处是否只需要加盖电子章?
答: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需全部成员单位盖章,其他材料仅需牵头单位落款及盖章。
7、招标文件未对财务情况年限做具体要求,但招标文件格式中有相关格式,请问是否需要提供?格式是否可以空着不填?
答:无需提供,不做要求。
8、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按照安徽省住建厅“建市函〔2020〕1073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执行?
答:执行“关于印发《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适用1073号文实施导则》的通知”(合公业【2021】20号)文件精神。
9、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这一项里提出的投标人业绩,与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所提到评分业绩可否重复使用。
答:资格业绩不得作为评分业绩重复使用。
10、招标文件P46评审标准得分中“投标人业绩”,其中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自 2011年 1 月 1 日以来牵头承建单座规模在 3 万 m3 /d 及以上污水处理厂 EPC(或 DB)业绩一个得 2 分;本项满分4分; 需澄清:根据EPC或DB模式的解读,其模式主要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同时PPP模式也已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因此我们一致认为PPP模式也可作为评审此项标准的一类因素,请招标人根据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进行回复PPP业绩是否符合本项业绩要求?
答:认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PPP业绩。
11、资格要求中:(1)自 2011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牵头承建过单座规模在 2 万 m3 /d 及以上污水处理厂 EPC(或 DB)总承包业绩。需澄清:根据EPC或DB模式的解读,其模式主要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同时PPP模式也已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因此我们一致认为PPP模式也可作为评审此项标准的一类因素,请招标人根据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性,进行回复PPP业绩是否符合本项业绩要求?
答:认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PPP业绩。
12、招标文件P46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资质要求:若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得 1 分;需澄清: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是否也可以加分?
答:执行招标文件。
13、P46 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自2011年1月1日以来牵头承建单座规模在3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EPC(或DB)业绩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含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正在运营(已正式投产运营的,不含试运营和已经运营期满移交)的1个单座规模在3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业绩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 3、若投标人提供的EPC(或DB)业绩和运营业绩为同一项目的,在上述得分基础上另加2分,本项满分4分。
(1)请问自2011年1月1日以来牵头承建的污水处理厂EPC(或DB)的时间是否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答: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请问提标改造单座规模在3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提标改造工程不予认可。
14、P46 商务评分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担过1个单座处理规模在3万m3/d及以上污水处理厂EPC(或DB)总承包业绩得2分。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反映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如合同金额、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或项目经理姓名等)是否以时间最近的证明材料为准?
答:执行招标文件。
15、P47 商务评分标准中“施工项目班子配备情况”:3、拟派该工程管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5分。请明确满足项目需要的工程管理人员的专业。
答:在满足工程建设需求的前提下,满足“附表2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即可。
16、招标文件P20,本项目招标公告及评标办法中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污水处理厂EPC(或DB)总承包业绩,若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业绩,是否只认可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请明确。
答:若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形式中标的业绩,只认可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17、进水性质是工业水还是生活污水?
答:详见设计文件。
18、工期10个月是否合理,单池1.5万吨/日要在2021年10月底通水试运行,是否可行?
答:执行招标文件。
19、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适当延长或缩短运营期的约定不合理,招标人不应随意缩短运营期。
答:执行招标文件。
20、建设费留3%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备案后满3年后才支付,整个建设期加运营期也不到3年,支付时间是否合理?
答:执行招标文件。
21、中标后,运营期内,招标人有权对运营单位制定考核办法,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规定不合理,运营考核办法应在合同签订前制定好并经各方确认,合同签订后不能单方面更改考核办法。
答:考核办法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导则》(DB HJ/T011-2014)及《巢湖市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配套的污水管网及泵站运营管理细则(试行)》实施。
22、污水厂近期规模3万吨/日,基本水量只有1.5万吨/日,基本水量较低,建议适当提高;且合同未约定实际处理水量超过基本水量的支付办法,应补充明确按照实际处理水量付费。
答:基本水量不提高。实际处理水量超过基本水量且未超过设计水量时,运营服务费按实际处理水量×投标报价;实际处理水量超设计处理量的运营服务费:在计算任一运营季的运营服务费时,若截至该季已累计处理的污水量(不包括无效处理量)超了季设计处理规模,则超过的部分单价按照运营服务费单价的80%结算。季设计处理规模=该运营季天数×设计日处理规模(或一期设计日处理规模)”。
23、水量不足的原因导致试运行期延误,承包商自行承担费用。该约定不合理,应修改为若因水量不足等非乙方原因导致试运行期延误,试运行3个月期满后视为正式运行。
答:执行招标文件。
24、建议适当降低运营维护保函金额(合同规定300万)。
答:执行招标文件。
25、合同约定了运营内容包括大修和更新重置,但运营期限只有2年,不会涉及更新重置,应相应删除。应明确大修的标准,如乙方只负责单次费用在【】元以下的大修事项,单次超过【】元大修项目由甲方负责或乙方代为实施,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答:执行招标文件。承包人需确保全部设备和构筑物的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工艺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6%以上,无备用的工艺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承包人须确保在运营期内按照本项目设施制造厂商维修手册内容完成全部设备大修一次。
26、合同多处提到瞬时出水水质超标处罚内容,不合理,不应以瞬时出水水质超标作为出水水质超标的标准。且合同约定进水水质超标是以24小时混合样超标为标准,进出水超标认定标准不统一,显失公平,应调整。
答:执行招标文件。
27、合同约定了“甲方的计划内暂停服务”,甲方为何会有计划内暂停服务?
答: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可能发生暂停服务。
28、“8.4.1.任一运营日,如进水水质监测值(24小时混合样) 超过第8.1.2条款规定的设计进水水质的20%,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如进水浓度监测(24 小时混合样)连续三天超过第8.1.2条款规定的设计进水水质的20%,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进水水质超标,甲方第四天现场监测。如进水超标20%以上,从第四天起算进水水质超标。”进水超标的认定标准过高,超过20%以上才算超标,且从第四天才算进水水质超标,不合理。
答:执行招标文件。
29、“8.4.2.2进水中某一指标超标的情况下,乙方尽最大努力处理,出水中该水质指标任然不能达到第8.2.1条款中规定的标准,乙方应使出水水质达到额定去除量 : 额定去除量=设计进水水质-设计出水水质日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8.4.2.3 乙方的举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无需承担该指标处理不达标的违约责任,但如因此引起的应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任何罚金、罚款不由甲方承担。”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引起的环保处罚,甲方不承担,不合理。
答:执行招标文件。
30、合同没有约定污泥指定场所的内容,谁来指定污泥处置场所?本项目是否涉及危废?
答:由中标单位自行按照环保要求选择污泥处置场所和方式。是否涉及危废详见设计文件。
31、“9.3.2 超设计处理量的运营服务费和基本水量:在计算任一运营季的运营服务费时,若截至该季已累计处理的污水量(不包括无效处理量)超了年设计处理规模,则超过年设计处理规模部分按照运营服务费单价的80%支付。年设计处理规模=该运营年天数×设计处理规模(或一期处理规模)”用季度处理水量和年设计处理规模相比,严重不合理,应用年设计处理规模除以4。
答:超设计处理量的运营服务费:在计算任一运营季的运营服务费时,若截至该季已累计处理的污水量(不包括无效处理量)超了季设计处理规模,则超过的部分单价按照运营服务费单价的80%支付。季设计处理规模=该运营季天数×设计日处理规模(或一期设计日处理规模)”
32、合同已在定义中约定违约利率,但在10.2.1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比例却另行约定日利率万分之二点一,与11.2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运营服务费,须就该等运营服务费按违约利率计付违约利息的约定矛盾,应统一调整为按违约利率计付违约利息。
答:违约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加两个百分点。
33、“10.2.2任何有争议的已经由甲方汇至乙方账户的款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或根据第 18 条作出终局判决,不属到期应付的则乙方应立即归还给甲方,或由甲方选择从下一次应支付的运营服务费中扣除,按违约利率的计息应从甲方支付该等款项之日起至:(i)乙方支付该等款项之日;或(ii) 甲方收到其中扣除了该等款项的帐单之日。”乙方退还不属到期应付的费用还需按照违约利率扣除利息,要求太严苛,建议修改为无息退还。
答:执行招标文件。
34、“11.1.2承包商更换运营厂长(运营技术负责人)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并处以30万元人民币违约金。”征得同意还要支付30万元违约金,约定太严苛,应删除。
答:执行招标文件。
35、到期移交时,甲方是否接收乙方人员?
答:甲方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有权决定是否接收乙方人员。
36、2年运营期,缺陷责任期12个月是否合理?
答:执行招标文件。
37、甲方违约或不可抗力导致提前终止,应如何补偿乙方?
答:不补偿。
38、5.12.3.供货范围提供完整的磁悬浮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应为成套装置,整组系统应包括入口过 滤器、隔音罩、高速变频电机、变频器、主动式磁性轴承/控制器、出口柔性接 头、止回阀、手动蝶阀,具有主控功能的就地控制柜和单独的总程序控制柜,以及其他有效和安全运行所需的附件。问:具有主控功能的就地控制柜,集主控功能和就地控制功能与一体,满足了控制需求,此段话是否可以修改为:具有主控功能的就地控制柜或单独的总程序控制柜。
答:可以。
39、5.12.6.2. 设备结构与材质要求:1.总述鼓风机应为电机驱动,磁悬浮式单级离心鼓风机,具备完整的磁悬浮轴承系统。鼓风机应采用侧进气和排气方式,配置变频器,使每台鼓风机的风量可在 50-100%范围内进行调整。每台鼓风机应配套提供完整的附件、监测系统及控制 系统,提供必要的控制功能。问:不同品牌的风机由于设计理念、内部空间布局等因素,会采用不同的进排气方式。对于进排气方式可否不作具体要求,由各风机生产厂家自行描述。
答:可以,须结合工程设计鼓风机房布置匹配配置。
40、5.17一体化树脂混凝土泵站:经过向一体化泵站推荐品牌内制造商询价,格兰富、威乐、凯士比不生产一体化树脂混凝土泵站,仅有赛莱默生产,具有排他性。建议将树脂混凝土泵站更改为玻璃钢材质泵站或传统泵站。
答:一体化泵站均采用地埋式,可以采用树脂混凝土泵站、玻璃钢材质泵站或传统泵站,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考虑合适施工工艺后自行确定,中标后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
41、5.3.6技术要求: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电机应采用 IE3 能效级别的高效电机,按照 H 级绝缘标准制造,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的彩色印刷的产品样本”。产品样本一般不能体现产品的所有参数及配置,产品样本未体现的配置并不能说明制造商不生产,建议删除“投标时提供制造商公开发行的彩色印刷的产品样本”。
答:中标后提供,可在提供产品样本的基础上补充必要的证明资料。
42、5.6.6及5.7.6技术要求:经过向潜水推流器制造商咨询,推流器电机外壳为铸铁材质,与潜水搅拌器、潜水水平轴流泵应用环境、接触的介质相同,建议材质改为所有壳体使用铸铁及以上材质。
答:执行招标文件。
43、根据招标文件P22页“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中:“运营厂长(运营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运营负责人开标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运营厂长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问题:根据污水处理行业惯例,污水处理厂项目一般都会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运营维护工作,鉴于此情况我公司运营人员社会保险一般在项目公司缴纳,请问投标人所选派的运营厂长(运营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能否使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的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持股比例高于50%)所属人员?
答:可以。
44、招标公告中 “3.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问题:市政专业设计资质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环境卫生工程、载人索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热力工程、桥梁工程、城镇燃气工程、道路工程。因为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该条资格要求是否可理解为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均可满足?
答:否,需同时提供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内部EPC或运营业绩作为投标人打分业绩,与本项目实际要求不符,是否不予认可?
答:认可。
46、若某公司具有一污水处理厂PPP(或BOT)项目业绩,且投资成立了SPV项目公司(或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与SPV项目公司(或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直接签订了EPC合同或运营合同,实际该业绩为投标人的PPP业绩,只是通过内部合同将其换壳,该合同是否视同满足招标文件P46页,“投标人业绩”中的打分要求?
答:认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PPP业绩。
47、招标文件P47页“信用得分: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市政专业分级情况:AAA级5分,AA级3分,A级1分。”问题:该条评分办法是否可以理解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市政专业分级即可?
答: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方获得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市政专业分级即可。
48、请提供巢湖市半岛污水处理厂永久性供水的接入点?
答:可利用半岛大道市政供水管,自行踏勘。
49、请提供巢湖市半岛污水处理厂厂区管线工艺图纸。
答:已提供,见附图。
50、运营服务合同9.3.2条:“超设计处理量的运营服务费和基本水量:在计算任一运营季的运营服务费时,若截至该季已累计处理的污水量(不包括无效处理量)超了年设计处理规模,则超过年设计处理规模部分按照运营服务费单价的80%支付。”问题:此处的设计处理量是否以3万吨/天计?
答:执行招标文件。
51、合同文件P82页附件三水质日检项目与P84页附件四水质检测项目周期中的具体检测项目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执行招标文件。
52、项目实施范围内涉及的市政综合管网(电缆线、电话线、燃气管、雨水管等)改迁工作是否由政府方负责完成?费用不计入本次招标的工程总价?
答:由投标人完成,费用计入工程总价。
53、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最终稿P10细格栅渠深为2m,P133中孔板式格栅除污机设备清单中以及图纸中渠深均为1300mm,请问以哪个为准?是否可以根据厂家选型对土建进行优化?
答:1300m,可结合进行优化设计。
54、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最终稿P137“当穿孔栅板上升到系统排渣区时,采用喷淋冲洗系统及毛刷清渣系统能够将栅板上的垃圾清洗干净,采用其他方式清洗栅板的将不被接受”以及“格栅配备冲洗水清渣系统和毛刷清渣系统,毛刷驱动电机须采用BAUER、SEW、NAUDE等国际知名品牌”中,均提到细格栅必须配套毛刷系统,在推荐品牌中只有一家能满足,具有唯一性,是否可以根据细格栅推荐品牌中的任何一家配置来进行投标?
答:可以。
55、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最终稿P137细格栅性能和结构中要求滤板采用不锈钢304L材料材质、滤板之间的密封需采用PUR材质橡胶条单板固定密封、侧边密封采用GMPP板;P139主要材质中链条滚轮采用PA6G、链条轴销采用SS630不锈钢,以上材质要求在推荐品牌中只有一家能满足,具有唯一性。是否可以根据细格栅推荐品牌中的任何一家配置来进行投标?
答:可以。
56、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最终稿P196,“参数要求:滤料高度≥1.83m”,P47“反硝化滤池设备清单,6.9石英砂滤料:粒径2~3mm,高度2.44m。”,技术规范及招标图纸对反硝化深床滤池的滤料高度要求不一致。是否在推荐品牌的各厂家确保出水水质达标的情况下,滤料深度由各制造商根据各自产品特点自行配置?
答:可以。
57、招标文件第5、5.11.6.4条:气水分布系统(滤砖),规定“材质:整体 HDPE,壳体厚度不低于 5mm,不接受壳内填充混凝土形式的滤砖,不接受滤板滤头形式的配水配气设备。”能否根据推荐品牌中供货商产品的滤砖特点自行配置。
答:可以。
58、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最终稿5.11.6.9反洗风机,1.供货范围规定:“鼓风机,Q=49m3/min,P=63.8KPa,N≤905kW,3套,2用1备”。 根据技术规范提供的滤池尺寸要求:15m x 3.56m,如果采用2.44m滤料厚度,需要的风压P应该为:79KPa;如果采用1.83m滤料厚度,需要的风量应该为:41m3/min,需要的风压P应该为69KPa。建议在保证招标文件要求的水质性能前提下,每家制造商根据自己的工艺特点选择滤料厚度和风机参数,以保证反硝化深床滤池运行及反冲洗效果。
答:可以。
59、技术规范最终稿P162,搅拌器的导杆、提升装置的材质要求为316不锈钢,正常导杆、吊链不锈钢304能满足使用要求,是否可以将搅拌器的导杆、提升装置的材质修改为304不锈钢?
答:可以。
60、技术规范最终稿P162,潜水水平轴流泵的参数为:Q=2500m3/h,H=1.0m, η≥60%,功率15kw。一般潜水水平轴流泵的效率在50%左右,是否可以在满足流量、扬程的基础上对效率不做要求?
答:可以。
61、板框压滤机滤室数量不少于96个、过滤容积不小于5000升、液压站采用原装进口HHYCON液压,推荐品牌里只有部分厂家可以满足,推荐品牌厂家是否可以根据自身产品技术参数特点在满足污泥处理量及相关技术指标要求的基础上自行配置?
答:可以,中标后须提供配备计算书。
62、板框压滤机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滤板参数要求,目前国内市场的国产滤板既能满足本项目的所有使用要求,本项目是否可以取消德国进口压滤机滤板硬性要求,投标人选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材质及参数的国产滤板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3、技术规范最终稿深度处理为加介质高效沉淀池,图纸是磁混凝沉淀池,请问设备技术描述和规格参数以哪个为准?另推荐品牌中威立雅和苏伊士均不做磁混凝高效沉淀池,是否重新提供推荐品牌?
答:按技术规范书执行,推荐品牌不变。
64、技术规范最终稿中第439页中,9.5数据及视频图像上传信息技术中心平台要求,“A.在本污水处理厂中控室设置一台专用机柜,20M光纤接入,内设工业计算机一台、工业以太网交换机一台、视频服务器一台、硬件防火墙一台等设备。”该A项在P64页表2.1-8半岛污水处理厂主要自控设备一览表中未体现,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
答: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5、技术规范最终稿中第439页中,“9.5数据及视频图像上传信息技术中心平台要求,D项上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租用电信光纤安装及从污水厂调试运行起5年租用费用(使用人为巢湖市政府)、组态软件及数据库软件采购、运行数据及视频图像上传镇排水管理部门二次开发及显示等发生费用纳入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费用中。污水厂建成起至5年内,使用人为巢湖市政府排水管理部门”。该厂区组态软件和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要与巢湖市排水管理部门系统品牌一致?如需一致请提供巢湖市排水管理部门系统品牌?
答:不需要保持品牌一致,投标人需自行考虑软件兼容问题,保证使用功能。
66、自控清单中,电子模拟屏和LED小间距大屏各1套,均为12平方,若都安装在中控室,是否重复?
答:电子模拟屏与LED小间距是两套设备,分别开列,均安装在中控室。
67、技术规范中要求设备制造商提供生产制造历史及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及相关联系人,这些资料占用空间很大。由于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形式,招标文件上传的单个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若提供会导致投标文件容量太大而无法上传,请问设备制造商的相关资料能否在项目中标后提供?
答:可以。
68、技术规范中第5.17一体化树脂混凝土泵站:根据推荐品牌中各一体化泵站制造商反馈,该筒体材质只有其中某个品牌生产,具有唯一性。筒体材质是否可调整为传统混凝土泵站或一体化玻璃钢材质泵站均可?
答:一体化泵站均采用地埋式,可以采用树脂混凝土泵站、玻璃钢材质泵站或传统泵站,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考虑合适施工工艺后自行确定,中标后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
69、技术规范5.6.6技术要求:潜水搅拌器及推流器(泵壳材质:不锈钢316L)和5.7.6技术要求:潜水水平轴流泵(泵壳材质:不锈钢304),因接触的介质相同,是否可以对电机外壳材质进行统一,所有壳体使用不锈钢304或铸铁?
答:不需要统一材质。
70、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最终稿黄麓污水泵站进水泵房钢丝绳牵引式格栅除污机,设备规格渠道宽1.2m,安装平台至格栅底高度16.6m,格栅间隙20mm,功率1.1kw,数量2台。配套皮带输送机B=500mm,L=8m,功率1.5kw,数量1台。图纸清单中格栅间隙25mm,1台,配套皮带输送机L=8.5m,功率2.2kw。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技术规范为准。
71、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最终稿“5.2旋流沉砂池除砂设备及提砂系统”:技术规范设备清单:
项目
参数
功率kW
数量
单位
备注
设备编号
沉砂池搅拌机
配套沉砂池直径为3560mm,n=12~20prm
1.5
2

成套带控制柜
XGS02
罗茨鼓风机
Q=3.0m3/min,P=58.8kPa
5.5
2

1用1备,成套带控制柜
XGS03
螺旋式砂水分离器
Q=50m3/h,螺旋直径Φ320
0.37
2

成套带控制柜
XGS04

工艺图中设备清单:
项目
参数
功率kW
数量
单位
备注
沉砂池搅拌机
配套沉砂池直径为3650mm,n=12~20prm
1.1
3

2用1备,远期增加2台(实际绘制为2台)
罗茨鼓风机
Q=2.0m3/min,P=39.2kPa
2.2
1

 
螺旋式砂水分离器
Q=50m3/h
0.37
1

T=2t(实际绘制为2台)

请问以上两个清单设备参数及数量不一致之处以哪个为准?
答:以技术规范为准。
72、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最终稿,第5.5条闸门:技术描述中设备清单与工艺图纸中的设备清单存在不一致之处,见下表:
技术描述中设备清单
项目
参数
功率kW
数量
单位
备注
设备编号
铸铁镶铜方闸门
B×H=800×800,安装平台至闸门 中心高度 4.5m
/
4

 
JSBF05
渠道闸门
渠宽 1.2m,渠深 1.3m
/
6

 
XGS05
渠道闸门
渠宽 1.5m,渠深 1.3m
/
2

 
XGS06
渠道闸门
渠宽 0.75m,渠深 1.3m
/
2

 
XGS07
铸铁镶铜方闸门
B×H=600x600,安装平台至闸门 中心高度 2.2m
1.5
4

手电两用,成 套带控制柜
SHC13
铸铁镶铜方闸门
B×H=800×800,安装平台至闸门 中心高度 3.15m
0.55
4

手电两用, 成套带控制柜
GXCD01
叠梁闸
渠宽 0.8m, 安装平台至渠底 2.5m
1.1
2

成套带控制柜
GXCD14
铸铁镶铜圆闸门
∅ 1000,安装平台至闸门中心高 度 3.2m
0.55
1

手电两用, 成套带控制柜
JCXD01
铸铁镶铜圆闸门
∅ 1000,安装平台至闸门中心高 度 4.0m
0.55
3

手电两用, 成套带控制柜
JCXD01
铸铁镶铜方闸门
B×H=800×800,安装平台至闸门 中心高度 15.9m
/
4

 
HLBZ05

工艺图中设备规格清单:
项目
参数
功率kW
数量
单位
备注
渠道闸门
渠宽 1.2m,渠深 1.3m
1.1
6

手电两用
渠道闸门
渠宽 1.5m,渠深 1.3m
1.1
2

手电两用
渠道闸门
渠宽 0.75m,渠深 1.3m
1.1
2

手电两用
铸铁镶铜方闸门
B×H=600x600,安装平台至闸门 中心高度 2.2m
1.5
4

手电两用,成 套带控制柜
铸铁镶铜方闸门
B×H=800×800,安装平台至闸门 中心高度 3.15m
0.55
4

手电两用, 成套带控制柜
铸铁镶铜圆闸门
∅1000,安装平台至闸门中心高 度 3.2m
0.55
2

手电两用, 成套带控制柜
铸铁镶铜圆闸门
∅1000,安装平台至闸门中心高 度 4.0m
0.55
2

手电两用, 成套带控制柜
铸铁镶铜方闸门
B×H=800×800,安装平台至闸门 中心高度 15.9m
1.5
2

手电两用
铸铁镶铜方闸门
B×H=800×800,安装平台至闸门 中心高度 16.2m
1.5
2

手电两用
铸铁镶铜圆闸门
∅600
1.5
1

安装于事故预留井(清单中有,但所获图纸未找到该闸门)

请问:以上两个清单设备参数及数量不一致之处以哪个为准?
答:以技术规范为准。
73、考虑本项目工期较紧,设计院可能已经同步在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中标后图纸修改的工作量和难度较大,请问招标方能否指派专人协助中标方协调设计院落实设计优化方案图纸的修改和完善?
答:可以。
74、提供的初步设计说明书、各专业图纸与《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招标(招标技术要求)》中设备、材料等内容多处不一致,请问以何为准?
答:以技术规范为准。
75、巢湖市半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EPCO项目招标文件正文第58页本项目供电外线、氧的科学管理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不予报价。与技术规范最终稿第348页电缆终端头及其以上部分均属供电外线工程(投标包含此部分)不一致,请问已哪个为准?如投标报价包含供电外线工程,请提供供方案。
答:本项目供电外线、氧的科学管理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不予报价。
76、技术规范P73页,对高效沉淀池的推荐品牌只有威立雅和苏伊士,经我公司市场询价,这两个品牌的设计方案与初步设计的设计方案完全不一致,是否可以增加“帕萨旺”作为第三个推荐品牌以供投标人选择?
答:如投标人不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优于或等于参考品牌质量。且须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否则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77、招标文件附件:初步设计总说明书P54页“5.3.1.5加介质高效沉淀池”:设计参数:混合池尺寸 2.4×2.4m。查看初步设计附图(工艺-09)中混合池尺寸为2.2×2.2m;请明确以何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78、招标文件附件:初步设计总说明书P54页“5.3.1.5加介质高效沉淀池”:设计参数:絮凝池尺寸 7.0×7.0m。查看初步设计附图(工艺-09)中絮凝池尺寸仅为3.1×3.1m;请明确以何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79、5.17一体化树脂混凝土泵站。经过同一体化泵站推荐品牌及其同档次品牌制造商沟通,格兰富、威乐、凯士比及其同档次的品牌均未生产一体化树脂混凝土泵站,也没有相关业绩。此材质泵站仅赛莱默生产,具有唯一性,影响招标的公正和公正,且运输及安装复杂。问:能否将树脂混凝土泵站更改为传统泵站或玻璃钢材质泵站。或者删除一体化树脂混凝土泵站的品牌和业绩要求,配备的潜污泵满足推荐品牌要求即可。
答:一体化泵站均采用地埋式,可以采用树脂混凝土泵站、玻璃钢材质泵站或传统泵站,由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考虑合适施工工艺后自行确定,中标后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
80、5.6.6及5.7.6技术要求。潜水推流器的电机外壳为铸铁材质,且潜水推流器、潜水搅拌器、潜水水平轴流泵应用的环境、接触的介质相同,材质应保持一致。问:能否将电机外壳统一为铸铁及以上材质。
答:不需要统一材质。
81、技术规范书第P192页石英砂滤料高度为2.44m,而第196页滤料高度要求是≥1.83m,要求不一致,请问在满足工艺运行要求的条件下,是否可以允许厂家自行确定滤料高度?
答:可以。
82、技术规范书第P199页深床反硝化滤池材质为整体HDPE,不接受壳内填充混凝土形式的滤砖,且第P192页要求石英砂滤料高度为2.44m。根据滤池厂家反馈采用高度2.44m的滤料,整体HDPE的滤砖无法保证滤池稳定运行,而壳内填充混凝土形式的滤砖可以稳定运行,请问是否允许在满足反硝化深床滤池出水水质条件下,接受壳内填充混凝土形式的滤砖?
答:可以。
83、本工程是合肥市大建设项目,项目的工程款、运营服务费结算及支付参照《合肥市大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申报拨付管理办法》及其他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由于政府资金拨付程序等原因导致的迟延付款,不构成违约。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肥市水务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0551-65191770
合肥环巢湖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工:18655143126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新军:17730039484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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