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2024(SZ)WZ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院区办公医疗家具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07 09:00:00,更正为:2024-08-09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07 09:00:00,更正为:2024-08-09 09:00:00。
原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开标室(1),更正为: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开标室(6)。
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技术标准与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要求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原文件描述 |
更正后描述 |
1. |
8.实木多层板(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1)胶合强度的合格数与试件数之比≥90%;含水率的合格数与试件数之比≥90%;浸渍剥离的合格数与试件数之比≥90%;静曲强度的合格数与试件数之比≥90%; (符合GB/T9846-2015《普通胶合板》标准)。 (2)甲醛释放量≤0.12mg/m³;(符合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 (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10μg/m³;甲苯≤20μg/m³;二甲苯≤20μg/m³;TVOC≤100μg/m³,(符合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 |
8.实木多层板(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1)胶合强度的合格数与试件数之比≥90%;含水率的合格数与试件数之比≥90%;浸渍剥离的合格数与试件数之比≥90%;静曲强度的合格数与试件数之比≥90%; (符合GB/T9846-2015《普通胶合板》标准)。 (2)甲醛释放量≤0.12mg/m³;(符合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 (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10μg/m³;甲苯≤20μg/m³;二甲苯≤20μg/m³;TVOC≤100μg/m³,(符合GB/T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标准)。 |
2. |
17.实木颗粒板(刨花板)(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1)含水率3%—13%(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2)板内密度偏差±10%(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3)静曲强度≥11MPa(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4)弹性模量≥1600MPa(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5)内结合强度≥0.35MPa(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6)表面胶合强度≥0.8MPa(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7)2h吸水厚度膨胀率≤8%(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8)握螺钉力:板面≥900N,板边≥600N(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9)甲醛释放量≤0.05mg/m³(符合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 (10)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10μg/m³;甲苯≤20μg/m³;二甲苯≤20μg/m³;TVOC≤100μg/m³,(符合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标准)。 |
17.实木颗粒板(刨花板)(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1)含水率3%—13%(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2)板内密度偏差±10%(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3)静曲强度≥11MPa(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4)弹性模量≥1600MPa(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5)内结合强度≥0.35MPa(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6)表面胶合强度≥0.8MPa(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7)2h吸水厚度膨胀率≤8%(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8)握螺钉力:板面≥900N,板边≥600N(符合GB/T4897-2015《刨花板》标准); (9)甲醛释放量≤0.05mg/m³(符合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 (10)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10μg/m³;甲苯≤20μg/m³;二甲苯≤20μg/m³;TVOC≤100μg/m³,(符合GB/T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标准)。 |
3. |
18.中密度纤维板(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1)含水率3%—13%(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 (2)密度0.585-0.880g/cm³(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 (3)板内密度偏差±10%;吸水厚度膨胀率≤12%;内结合强度≥0.45MPa;静曲强度≥24MPa;弹性模量≥2300MPa;表面结合强度≥0.9MPa(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 (4)甲醛释放量≤0.05mg/m³;(符合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 (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10μg/m³;甲苯≤20μg/m³;二甲苯≤20μg/m³;TVOC≤100μg/m³,(符合GB/T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 家具》标准)。 |
18.中密度纤维板(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志的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1)含水率3%—13%(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 (2)密度0.585-0.880g/cm³(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 (3)板内密度偏差±10%;吸水厚度膨胀率≤12%;内结合强度≥0.45MPa;静曲强度≥24MPa;弹性模量≥2300MPa;表面结合强度≥0.9MPa(符合GB/T11718-2021《中密度纤维板》标准); (4)甲醛释放量≤0.05mg/m³;(符合GB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 (5)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苯≤10μg/m³;甲苯≤20μg/m³;二甲苯≤20μg/m³;TVOC≤100μg/m³,(符合GB/T35601-2017《绿色产品评价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标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开标室(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78号
联系方式:0757-88032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757-83209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亚茹
电 话:0757-83209118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