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河堤河滩保洁服务项目
物业类
12月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执行
41260
12
495120
合计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工作时间:实行每天上下班制度,每日上下班时间(上午8:00,下午17:00),遇有紧急任务时,工作人员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2、着装要求:堤岸滩涂清扫保洁人员工作时间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或救生服),并有明显的所属单位标识标志。
3、人员要求:保证每1.5公里有两名保洁人员,清理堤岸和滩涂垃圾堆物时两人以上,防止淤陷等事故。严禁单个人清理亲水滩涂垃圾。
4、设备要求:投标人必须能24小时随时安排小型水车进行保洁工作。
5、保洁工作服务要求:
1)、实现河岸无垃圾,河岸树上无垃圾缠绕,河岸警示牌等设施上无牛皮癣。
2)、清理河床地笼网、河床垃圾、淤泥等。
3)、堤岸滩涂不得有大量垃圾、动物尸体;严禁将垃圾抛、推、扫入河道。
4)、垃圾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装袋,及时转运。
5)、严禁在河岸滩涂上焚烧垃圾。保洁人员发现情况应及时制止并上报街道城管部门。
6)、码头环境要整洁干净。无区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在转运码头上零时堆放垃圾。
7)、各保洁区域每天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并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中转站。
8)、汛期后,必须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确保短期内恢复河堤河滩卫生秩序。(具体增加的人员和设备要求视具体情况再行确定)
1、按市容环卫考评标准进行全面保洁工作,每天保洁区域必须达到区政府考核良好以上标准。(未达到要求,按考核制度进行相应处罚)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区、街制定的考核方案制度。
3、本项目采购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