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门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小门A地块基础提升工程(A-14地块)
发布时间:2024-03-08 05: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温州大门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小门A地块基础提升工程(A-14地块)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大门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小门A地块基础提升工程(A-14地块)已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306-330305-04-01-1488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人: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费用约2500万元,项目总平整面积约约93856.6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洞头区小门岛A-14地块。
2.2招标范围:包括土方开挖、回填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及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2.3施工工期: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 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业绩要求: /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其他要求: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R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其他: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在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绑定CA锁的老系统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ohweb/bszn/006005/index_general_page.html)下的相关手册进行操作。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
6.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温州市洞头国有资源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成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洞头区新城商厦四楼 | 地址:乐清市总部经济园7栋14楼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人:张女士 |
电话:0577-59393077 | 电话:0577-62580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