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辽宁基地科研中心项目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辽宁基地科研中心项目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
- 项目编号:HXJS-GC-GKXJ-24-3482
- 交货/服务时间:310日历天
- 交货/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 1 号
- 供货范围: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相关的配套工程施工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质保期内的保修等与完成本分包工程有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辽宁省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且达到省级优质工程(世纪杯)、环保检测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应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的仅保留一家单位。
7)不接受目前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灰名单”当中,或者被暂停应答资格的企业应答。
(3)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或串通报价等恶意行为的,将被纳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取消该供应商参与公司范围内采购活动的资格,处罚期限原则上为3年。
2、 专项资格条件:
(1)应答人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应当具备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资质;
(3)应答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管理人员配置(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3-5名管理人员的证书及对应社保证明);
(5)工人配置(提供2-4个工人证书、对应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6)应答人经营能力(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应答人自有机械设备清单;
(8)应答人行业经验(应当具有承接同类人防工程项目的经验:提供至少一项最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承接过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至少一项。))。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10月14日 14时0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辽宁基地科研中心项目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工程》,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4时0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79号
邮编:
联系人:赵璐瑶
电话:15738420535
传真:
电子邮件: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