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详见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和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名称)已由 阜宁县行政审批局 以 阜行审投资〔2023〕1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宁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国有0%、私有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概况: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设计,其中一标段:一级公路2公里、二级公路10公里、三级公路1.5公里、四级公路15公里、中桥新改建3座、小桥新改建5座、桥梁维修加固2座、危旧窄箱(管)涵10道(箱涵、管涵标准)、安保工程50公里(专项安保,不包括路桥设计中的安保内容);其中二标段:一级公路2公里、二级公路10公里、三级公路1.5公里、四级公路15公里、中桥新改建2座、小桥新改建5座、桥梁维修加固3座、危旧窄箱(管)涵10道(箱涵、管涵标准)、安保工程50公里(专项安保,不包括路桥设计中的安保内容)。其中:一级、二级、三级公路县道养护改善设计中包含县道范围内的桥、涵、管线、安保、亮化、绿化等设计内容;四级公路乡村道新改建工程设计中包含乡村道范围内的桥、涵、管线、安保、亮化、绿化等设计内容;中桥新改建包含中桥范围内的安保、防撞、标志标识、接线、亮化、管线等设计内容;小桥新改建包含小桥范围内的安保、防撞、标志标识、接线、亮化、管线等设计内容;桥梁维修加固包含桥梁范围内的安保、防撞、标志标识、接线、管线等设计内容;危旧窄箱(管)涵为箱涵、管涵标准;安保工程为专项安保,不包括路桥设计中的安保内容。最终设计里程和公路等级按实际情况计量,其中桥、管涵及安保为单独项目时才计价,包含在路段中不单独计价。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桥涵的测量、地质勘察(含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等)、工可文本、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提供技术资料等。后续服务工作包括:工程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交竣工验收配合等。
2.3设计周期:30日历天/标段,签订合同后全面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签订合同后10日内提交工可文本和方案设计(送审稿);方案设计评审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施工图设计评审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应技术规范。
2.4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行业标准;国家有关勘察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所有设计文件必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并获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二个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周期 |
A320923001000759001001 |
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设计一标段 |
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设计一标段,其中:一级公路2公里、二级公路10公里、三级公路1.5公里县道养护改善设计中包含县道范围内的桥、涵、管线、安保、亮化、绿化等设计内容;四级公路15公里乡村道新改建工程设计中包含乡村道范围内的桥、涵、管线、安保、亮化、绿化等设计内容;中小桥新改建8座,包含中小桥范围内的安保、防撞、标志标识、接线、亮化、管线等设计内容;中桥维修加固2道,包含中桥范围内的安保、防撞、标志标识、接线、管线等设计内容;危旧窄箱(管)涵10道(箱涵、管涵标准);安保工程50公里,专项安保,不包括路桥设计中的安保内容;最终设计里程和公路等级按实际情况计量,桥、管涵及安保为单独时才计价,包含在路段中不单独计价。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桥涵的测量、地质勘察(含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等)、工可文本、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提供技术资料等。后续服务工作包括:工程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交竣工验收配合等。 |
30日历天 |
A320923001000759001002 |
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设计二标段 |
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设计二标段,其中:一级公路2公里、二级公路10公里、三级公路1.5公里县道养护改善设计中包含县道范围内的桥、涵、管线、安保、亮化、绿化等设计内容;四级公路15公里乡村道新改建工程设计中包含乡村道范围内的桥、涵、管线、安保、亮化、绿化等设计内容;中小桥新改建7座,包含中小桥范围内的安保、防撞、标志标识、接线、亮化、管线等设计内容;中桥维修加固3道,包含中桥范围内的安保、防撞、标志标识、接线、管线等设计内容;危旧窄箱(管)涵10道(箱涵、管涵标准);安保工程50公里,专项安保,不包括路桥设计中的安保内容;最终设计里程和公路等级按实际情况计量,桥、管涵及安保为单独时才计价,包含在路段中不单独计价。主要工作内容为:道路、桥涵的测量、地质勘察(含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等)、工可文本、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提供技术资料等。后续服务工作包括:工程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交竣工验收配合等。 |
3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地质勘察由设计单位落实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 ;
3.3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如投标人提供的是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则以学历证书专业或职称申报材料为准,须同时提供学历证或职称申报材料);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2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组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0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3本项目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实施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5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3.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
控股、参股的;
3.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
且在暂停期内;
3.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
程的;
3.5.8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阜宁县县级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 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
4.1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19日。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一标段:壹万叁仟元整,二标段:壹万贰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69.57万元(含暂列金26720元),二标段:69.37万元(含暂列金26720元);
七、付款方式:
1.通过施工图设计评审,付至实际工作量价款的30%;
2.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付至实际工作量价款的70%;
3.项目交工验收满两年后且无设计缺陷问题,通过竣工验收后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对未中标人的经济补偿: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进行经济补偿。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超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香港路596号 地 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栋12楼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王舒民 联 系 人:丁亮亮
电 话:0515-87213871 电 话:13024475678
2024年03月14日
特别提醒:
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
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登录会员系统(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我的项目中找到对应标段>>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模块。保证金缴纳后点在此页面上点击查询到 账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 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等特殊字符)。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原则上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而开标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交易记录为准),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的,不参与评标。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2.188.117.130:17172/TPBidder),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中国建设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 0515-87216721,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组 4009980000,阜宁县行政审批局 0515-80770136。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认真核对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子账号汇款错误的,如该子账号已经生成,则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如子账号未生成的,待子账号生成后,投标人出具书面退款申请后,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线上退款手续。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子账号信息,因子账号是随机生成,生成时间无法确定,子账号未生成的,退款时间需一定时间,故请各投标人汇款时,务必认真核对保证金账号子账号。
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 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 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资格审查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关键信息齐全、清晰可辨(钢印除外)。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
(3)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且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如投标人提供的是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专业不明确的,则以学历证书专业或职称申报材料为准,须同时提供学历证或职称申报材料);
(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要求提供的项目部其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4)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注:各投标人必须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资料,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须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被牵头人的资质证书、业绩等资料可上传至牵头人会员系统中其他文件中即可)资料,投标前随投标文件同时上传到招投标会员系统中即可,无需到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
2、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2.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
是否有签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设计周期)、质量(设计)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期(设计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 |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若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直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予修正。
(4)若修正后的价格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直接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予修正。
2.5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进行报价修正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电话后并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方式进行澄清、说明、补正和报价修正,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报价修正的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抵达评标现场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所提供的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关机或拒接等情形,将被视为拒绝修正,评标委员会也将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处理。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总分:90 分 (1)技术建议书:45分; (2)主要人员:20分; (3)业绩: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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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10分 (1)评标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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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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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权重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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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 |
4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 分 |
从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和投标设计方案等方面评分,对项目的地理位置、作用功能及服务能力、未来交通运输增长等剖析到位,设计想法符合区域内交通、经济、社会发展等要求; 对项目自身基本状况及沿线环境现状等方面认识的程度;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创新应用,融入节能减排、环境友好理念,在施工及使用期间尽量减少周边影响。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 分 |
从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应的技术措施等方面评分:对项目设计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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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从各投标人的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酌情评分: 对该项目设计各阶段的工作量分析、预计全面,无遗漏;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科学、合理布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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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从项目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质量目标,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重点、难点及关键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方案;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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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 分 |
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从服务内容、技术程序、人员配置、质量考核等方面提出相关明确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其中后续服务人员配备齐全、经验丰富,服务承诺有效、得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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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 |
20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4月7日(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的(类似项目是指40万元以上的公路设计项目),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必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如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但须提供加盖招投标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且能反映业绩指标。如不能反映业绩指标的,则需提供招投标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业绩指标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的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的(类似项目是指40万元以上的公路设计项目)可以和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的(类似项目是指40万元以上的公路设计项目)为同一业绩。 |
业绩 |
25分 |
业绩 |
2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4月7日(以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的(类似项目是指40万元以上的公路设计项目),得15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必须提供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交/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如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但须提供加盖招投标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且能反映业绩指标。如不能反映业绩指标的,则需提供招投标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业绩指标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设计工作已完成的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的(类似项目是指40万元以上的公路设计项目)可以和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项目的(类似项目是指40万元以上的公路设计项目)为同一业绩。 |
评标价 |
10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有效投标报价 ① 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② 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2)评标基准价C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计算方法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为88% ,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若为多标段招标,K1、Q1值保持不变)。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报价分计算 ①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10分。 ②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除,每高评标基准价的1%扣0.3分、每低评标基准价的1%时扣0.1分,均从10分起扣,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满分10分,扣完即止)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 |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的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三、多标段定标方法: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兼投不兼中:
(1)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定标顺序为 001→002。
(3)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