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评标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496.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 2024-06-12 14:42:26

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工程名称: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
(3)建设单位:东莞市东城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东城街道振兴路、莞温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对主山片区内的振兴路、莞温路进行综合改造,改造道路总里约6.3公里,改造内容包括交通组织改善、路面修缮、慢行空间改造、配套设施及自行车专用道系统建设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0496.57万元。注: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审批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期:5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
勘察工期:勘察成果的进度由中标人根据设计成果的进度要求自行控制,但勘察成果需满足初步设计送审、评审和报批,满足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案的时间及深度要求(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勘察成果审核的时间)。
初步设计: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含概算书),并配合招标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批手续。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和相关资料,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并办理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配合服务: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移交之日止。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总投资约10496.57万元,工程建安费约9254.76万元。注: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审批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9)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包含对本项目进行测量、地下管线探测、地质勘察等。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2.本项目设计的工作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内容。除完成上述各工作外,设计单位还应承担未获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概算编制。注: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投标会会议纪要:
1、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4家,经系统自动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4家,不符合要求的共0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解密结果表及投标会现场应急情况处理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4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4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共0家。
6、投标人对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7、招标人打包评标数据并将会议记录等资料密封。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凯共创勘测有限公司

2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3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4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五)废标情况说明
无废标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若交易系统生成的《评标程序附表》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办法为准)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2.1.1
2.1.3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②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0分
技术能力:10分
业绩:25分
履约信誉: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⑤:10分

①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②对于通用类项目,应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一。
③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二。
④“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指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⑤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
①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二)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方案三)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区间差值以3至5个百分点为宜)),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于开标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四: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三)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2)

主要
人员

2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6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分;
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3分。
(2)自2019年01月01日起参与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建安费金额≥8000万元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设计项目业绩需提设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③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意见的复印件等3项有效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计算时间以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的出具“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意见上的印发日期为准);合同上需体现人员名字,否则不予给分。

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

14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承诺配备以下符合要求的设计人员的,按以下分值计取:
(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2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的得2分。
(3)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2分。
(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结构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2分。
(5)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
(6)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
(7)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岩土)执业资格的得2分。
注:拟派从事本项目服务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企业近半年连续不少于三个月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可以是招标项目公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是在投标人总公司或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注:
①一般通用工程,E1宜取0.6,E2宜取0.3;
②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E1宜取0.2,E2宜取0.1;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2.2.4(4)

其他因素

技术能力

10分

投标人在市政相关技术及应用方面取得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
国家级奖项的得4分,最高得4分;
省级奖项的得2分,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①获得表彰是指国家、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②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③同一项目按最高奖计算;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设计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主编的标准设计图集或通用图集获得:
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多得6分;
省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最多得2分;
本项最多提供3个奖项,最高得6分。
[注:①本项以最高获得奖项计分,即如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级、省级、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文件的,按国家级加分,省、市级不再进行加分。(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②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标准图集或通用图集能反映主编或参编单位情况的关键页复印件。③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2.2.4(4)


其他因素

业绩

25分

基本要求

1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1分;


业绩

14分

设计类似业绩:(10分)
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起承接过类似工程设计项目建安费金额≥8000万元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设计项目业绩需提设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③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意见的复印件等3项有效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计算时间以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的出具“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意见上的印发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设计方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勘察业绩:(4分)
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起承接过的市政工程勘察项目业绩合同≥70万元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设计项目业绩需提设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2项有效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计算时间以勘察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勘察方提供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10分

投标人承接过的市政路桥类设计项目业绩中2019年1月至今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过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②获得过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直辖市)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本项最多提供10个奖项,最高得10分。
(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注:(1)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文件确认,提供表彰文件复印件。如提供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表彰文件,则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国家(或省)社会组织网的查询路径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同一个项目不能累计得分。本评审项以联合体设计方提供的业绩为准。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4)

其他因素

履约信誉

/分

履约情况

/分

/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得分合计

得分排名

1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凯共创勘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84

55

通过

10

95.84

1

2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7.71

36

通过

10

73.71

2

3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52

32.5

通过

10

71.02

3

4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8.15

31.5

通过

10

69.65

4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凯共创勘测有限公司
2、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3、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4、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凯共创勘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0418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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