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熊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枣阳兴隆光伏电站光伏区设备与316国道随阳店至肖家垱段改建工程交叉区域改迁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 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枣阳兴隆光伏电站于2020年开工建设,2021年全容量并网发电,总装机10万千瓦,光伏区流转土地2265.36亩,涉及兴隆村、杨楼社区、亢老湾村土地。因#24光伏区约18亩土地与新规划建设的316国道用地重合,需对该区域的光伏发电设备进行迁建。因一般耕地已不能用于建设光伏发电设备,且附近无符合要求的土地,电站工作人员根据国道改建工程放线情况勘察,需将与国道直接用地重合的1026块组件及其支架、桩基础拆除,并在升压站辅助用房顶、升压站停车位上方、逆变器基础上方及光伏区空地安装并接入附近箱变,将国道改线工程受影响的组件需重新布线并在国道地下穿越,与原逆变器及箱变相连。
2.2采购内容:
新能源公司枣阳兴隆光伏电站光伏区设备与316国道随阳店至肖家垱段改建工程交叉区域改迁工程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件及其附属设备拆除。本次采购包括1026块组件及其支架、桩基础等地面工程拆除;
2)组件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拆除的组件在升压站辅助用房顶、升压站停车位上方、逆变器基础上方及光伏区空地搭建支架重新安装并接入附近箱变;
3)国道改线光伏区受影响区域恢复。因国道改线工程受影响的组件需完善该区域围栏、重新布线及接地并在国道地下穿越(涉及的光伏专用1*4mm²直流电缆和GF-WDZCEER23-125-DC1800V-2×4mm²直流电缆需重新购买),与原逆变器及箱变相连;
4)完成相关设计(允许分包),并在施工完成后移交3份纸质竣工图和1份电子版竣工图;
5)工程档案整理归档。相关施工资料和影像资料在施工后一并移交给光伏电站。
2.3工期:自合同签订后,电站通知开工之日起60天内完成全部迁建工作和受影响设备恢复工作。
2.4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枣阳市兴隆镇华阳光伏电站。
2.5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湖北能源集团枣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书五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价人至少提供2项光伏发电设备安装或者搬迁施工或光伏电站建设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表征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等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页);
(3)人员要求: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至少有项目经理1名和安全员1名;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 12 月 13 日 9 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12 月 13 日 9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本次报价采用第 1 种报价方式:
1)在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2)离线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并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 正 副),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前,电子报价与纸质报价文件递交均需完成。
7.其他
(1)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2)谈判时间、地点及方式
谈判时间: 2023 年 12月14日9时至2023 年12月14日17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小鱼易连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小鱼易连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3)特别提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①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②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③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等行为均视为相互串通报价);
④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⑤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处理方式:
①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②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③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④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⑤情节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⑥情节特别严重的,经招标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招标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熊工/许工
电 话:027-86606588/027-86606592
传 真: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 话:027-86606591/86606593
传 真:


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3 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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