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LED显示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5.8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zca2022030
预算金额992.00元
招标公司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招标联系人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申凯0834-5425106
中标公司凉山州万众工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95.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昱华世纪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LED显示系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262022000025
二、项目名称: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LED显示系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凉山州万众工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西昌市外滩十六区 | 958,958.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凉山州万众工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显示设备 | 显示设备 | 夏普、丰视等 | 采购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升级改造所需的LED显示系统的相应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达到相应验收标准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1(项) | 958,958.00 | 958,958.00 |
邱琴(采购人代表)、王正国、张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址:会东县鱼城街道金叶街社区46号
联系方式:0834-5422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会东县金江新区政务服务大楼
联系方式:0834-5425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凯
电话:0834-5425106
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LED显示系统)询价通知书(2022080101).zip 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LED显示系统)询价通知书(2022080101).zip
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LED显示系统)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显示系统)
评审情况表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34262022000025,项目编号:
序序号号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 | 是否通过资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合性审查 | 未通未通过原过原因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评审结果评审结果 |
1 | 凉山州万众工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凉山州万众工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58958(元)(玖拾伍万捌仟玖佰伍拾捌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诚誉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73712(元)(玖拾柒万叁仟柒佰壹拾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昱华世纪实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84814(元)(玖拾捌万肆仟捌佰壹拾肆元整)。 |
2 | 四川诚誉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凉山州万众工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58958(元)(玖拾伍万捌仟玖佰伍拾捌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诚誉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73712(元)(玖拾柒万叁仟柒佰壹拾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昱华世纪实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84814(元)(玖拾捌万肆仟捌佰壹拾肆元整)。 |
3 | 四川昱华世纪实业有限公司 | 是 | 是 | / | 否 | 第一成交候选人:凉山州万众工程技术设备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58958(元)(玖拾伍万捌仟玖佰伍拾捌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诚誉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73712(元)(玖拾柒万叁仟柒佰壹拾贰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昱华世纪实业有限公司;报价金额:984814(元)(玖拾捌万肆仟捌佰壹拾肆元整)。2022-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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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询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LED显示系统)询价采购项目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系统编号:N5134262022000025项目编号:HDZCA2022030
采购代理机构: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购人: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中国·四川会东书知通
二、请正确填写《报价》。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编号(请填写招标文件里面的编号),编号跟项目名称必须一致。一、由于本采购项目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站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因供应商未及时收到信息,责任由供应商自负。投标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到达。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注意事项2022年8月共同编制(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每个项目编号是一个独立的项目,报名时每个编号均需单独报名;投标时每一个编号需要独立制作标书★七、请谨謓报名,报名后无客观原因不参加竞价的我中心将纳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一年内累计达到三次及以上的,一年内不得参与我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六、请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适当提前报名。五、我中心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作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供应商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对同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四、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编制。三、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供应商邀请4目录提示: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采购文件,注意无效标、废标条款、黑体字和红色字体等内容,确保响应文件符合要求。询价通知书里面有项目编号和系统编号,供应商在做文件时请写项目编号。疫情期间,请按照会东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5第七章评审办法40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0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1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9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19
三、资金情况采购项目名称: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LED显示系统)询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DZCA2022030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拟对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LED显示系统)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第一章供应商邀请第九章其他不需载入响应文件的文件格式48
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或附件五、采购项目简介:采购计划审批:会东县财政局采监股预算金额:¥992,740.00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及金额: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本次采购邀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良好;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九、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本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八、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工业。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方式:在线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采购单位: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十四、联系方式:十三、样品签到、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按工作人员要求,运至指定位置(会东县政务中心负一楼电梯口旁)并履行样品签到手续。样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十二、开标时间:2022年8月9日11时00分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地点:2022年8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到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会东县政务中心三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备注:对于采购文件中要求另带原件备查(或必查)的资料,原件资料在投标时一并递交给采购方统一保管。当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核实其原件资料时,投标人应当及时当场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核实,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涉及资格性、强制性审查的投标无效)。十、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8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申先生/黄女士邮编:615200通讯地址:会东县金江新区新政务大楼3楼采购代理机构: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4-5422262联系人:祝女士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温馨提示:因疫情期间,需戴口罩及需出示健康码。其他要求按照会东县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执行。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及可能发布的与本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更正、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更正、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及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更正、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因潜在供应商没有及时下载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五、公告发布方式联系电话:0834-5425106
1.适用范围2、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文件”是询价通知书。本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委员会”指的是询价小组。定义:二、总则提示: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采购文件,注意无效标、废标条款、黑体字和红色字体等内容,确保响应文件符合要求。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是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采购主体1.2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
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4.费用(实质性要求)3.3.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成功;(实质性要求)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次采购核心产品详见参数。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供应商参加,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其他响应无效。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及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委员会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7.1.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7.1知识产权7.知识产权和正版软件(实质性要求)6.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6.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6.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7.2.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88号),采购人采购的设备涉及软件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按采购人需求安装合法来源的正版软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相关费用。7.2.1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版权局、商务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联产[2006]199号)、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按采购人需求预装合法来源的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相关费用。7.2正版软件7.1.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7.1.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7.1.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0.1.3供应商资格条件;10.1.2供应商须知;10.1.1供应商邀请;10.1本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0.采购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采购文件
10.1.9其他不需要载入响应文件的文件格式。10.1.8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10.1.7评审办法;10.1.6响应文件格式;10.1.5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其他;10.1.4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1.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评审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发布的更正公告视为书面通知)所有潜在的供应商。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两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潜在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采购文件明确的项目联系人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更正、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本次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或者补充通知。11.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或补充通知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响应文件12.1本项目不设现场答疑会。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1.7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1.6本采购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11.5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4.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3.3作为无效处理的外文资料,影响到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或综合评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3.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外文资料将作为无效处理。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应外文资料后,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外文资料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3.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7.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16.2对于本采购文件没有要求的格式,供应商自行编写。16.1供应商应执行本采购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6.响应文件格式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5.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报价表三部分,分类别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表一式2份。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封面上标注“正本”字样。18.响应文件的制作(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备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盖有供应商公章。18.9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8.8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相应文件)和报价表必须分别封装,响应文件及报价表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当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5响应文件正本和报价一览表(若有多页)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9.5本招标采购文件所称“鲜章”,是指加盖的印章原始印痕(印迹),即把印章直接在纸页上盖出的印痕(印迹)。19.4本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原件,是指原始件(即:资料生成时的原始形态,包括所加盖的印章、相关人员签字笔迹等均是原始印痕、印迹和笔迹。)19.3投标文件资料需按采购文件规定正确地签字、盖投标人鲜章。当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前后矛盾时或投标资料内容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代表人的签字、盖章等信息)前后不吻合时,评标委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即可以根据具体响应情况如果涉及资格性审查事项的,作无效标评判)。19.2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9.1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9.响应文件的签署
20.1供应商不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邮寄的书面通知,应至少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寄出,以邮戳为准。现场递交的书面通知,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回申请格式见第九章)19.9只要国家相关行政许可法规明确规定了应取得前置许可资格证或资质证书或其他特许证照后方可从业或生产经营的,无论本采购文件是否作明确约定,供应商都应按法规要求提供,否则评标可以根据具体的响应情况综合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9.8若因年审或处于换、发证期间暂无法提供有效证照件的,应提供发证部门出据的证明资料。19.7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19.6本次采购活动中同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投标资料上(含供应商投标签到表)的签字(或盖章)应当前后一致、同一单位的同一种用途的盖章印鉴应当前后一致(不能代签、冒签、伪造等);如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可以据此根据具体情况和对投标文件响应度来判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涉及评分事项的,影响得分),由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6.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0.6响应文件、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20.5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补充和撤回响应文件。20.4修改书或补充书应按本章“响应文件的制作”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右上角标注“修改响应文件”或“补充响应文件”字样。20.3供应商的修改书、补充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方有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0.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评审及评审过程20.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书面确认的内容,需盖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20.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0.6.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2.1中标(成交)公告发出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会东县政务中心三楼)领取中标通知书。22.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领取六、中标(成交)事项21.2评审过程。供应商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对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的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所导致的供应商无法澄清等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21.1评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21.评审及评审过程
22.5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4中标(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2.3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发出)时间计算:自行领取的,以电话通知时间起算。22.2供应商中标(成交)后,拒绝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按采购法相关要求进行处罚。22.1.2中标(成交)供应商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授权代表外的其他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需携带:①介绍信(介绍信需至少明确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事由,盖鲜章);②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盖鲜章);③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人员身份证原件。22.1.1中标(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授权代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4)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2.7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成交)供应商:22.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中标(成交)或未中标(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中标(成交)或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10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宣布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无效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交回已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交回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擅自复印作为其参与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业绩依据的,一经发现,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权向其他政府采购项目所属地财政部门告知,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9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8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且质疑成立,且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5)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24.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成交),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4.签订合同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3.3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3.2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23.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4.4中标(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本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4.2本采购文件、更正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报价、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书、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供应商的澄清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28.2如果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成交),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8.1按供应商须知要求缴纳保证金28.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内容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7.补充合同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31.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川财采〔2015〕27号)。30.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合同公告28.3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资金支付32.2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在项目验收结果合格后,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2.1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的要求进行验收。32.验收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1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34.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纪律要求33.2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33.1采购人将按照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定的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7)未按照本次政府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36.2质疑36.1.2除36.1.1明确的内容外,潜在供应商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询问向代理机构询问,由代理机构进行解释。36.1.1潜在供应商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本采购文件中资格条件、商务条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表的询问向采购人询问,由采购人进行解释。36.1询问35.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对质疑答复,潜在供应商有权向会东县财政局进行投诉。36.3投诉36.2.2除36.2.1明确的内容外,潜在供应商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进行答复。36.2.1潜在供应商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本采购文件中资格条件、商务条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表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进行答复。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第七条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39.除非采购文件明确要求采购进口产品(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则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报价竞争。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6、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法人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第六章:承诺函)
(说明: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时只需提供第“8”“9”项,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投标时提供第“9”“10”“11”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11、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第六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书)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第六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7、供应商若为分支机构:提供承诺函(原件)。(第六章: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承诺函)(说明: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可以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外,其它任何行业不得以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17、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16、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第六章: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在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函(原件)(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第六章:声明函)。14、供应商提供2021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任意3个月或任意季度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说明:1、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12个月,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递交文件截止日起的税收和社保;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供应商有特殊情况,如上级公司(组织)统一纳税或缴纳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13、供应商提供2021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任意3个月或任意季度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12、提供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备注:1、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止不足12个月的,提供自开办以来月份、季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暂无财务报表的,须作出书面说明加盖投标人鲜章。)
2、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有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注:1、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可以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外,其它任何行业不得以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供应商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照(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或从业经营、或职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别行政许可事项。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自行提供相应的资料予以响应,否则评审中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0、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加盖投标人鲜章)。19、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18、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8、非资格性审查材料,不载入资格性响应文件。7、投标人应当为诚信企业事业单位,无违法失信行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6、以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从其要求,无格式的格式自拟。5、以上应按要求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3、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必须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注:二、项目参数: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和文中学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采购,本项目实施地点是会东县和文中学。一、概述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税金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三、报价要求:4、技术参数中如涉及到3C强制认证产品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均满相关要求,投标时提供《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或其他国家强制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3、以上产品中强制节能产品有:视频工作站,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产品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2、以上要求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均提供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LED显示单元”;
.2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3)报价要求:报价包含了货物制造及运输、调试等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3日历日内中标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布线及配合装修完成前期隐蔽工程要求,项目涉及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方,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全面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1交货(含安装)时间及地点四、商务要求:
本项目售后质保期限为: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3售后质保期限: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如因中标人不能正常履约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中标人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费用。(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5%履约保证金。(2)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发票。(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安装调试完成并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款项。
(1)成交人须于合同签订前将售后服务电话告知采购人,并保证24小时畅通,售后服务要求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5售后服务:(3)成交人在服务过程中,如对所服务区域的公共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须对该区域进行修缮恢复如初,如拒不修护,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进行相关损坏设施设备损失赔偿,并保留进一步追溯权。(2)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及安装辅料必须经过自验、到货验收,并安装调试后由业主组织验收。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补发、免费更换和赔偿损失;由于产品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招标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或退货,并保留进一步的追溯权。(1)验收标准以本项目询价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及相关行业标准及《政府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相关要求为准。4验收: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已提供格式的标注有实质性要求,必须按表格格式制作,未提供格式的或未写明有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备注: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协商解(4)质保期内,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3)如项目实施完毕后,交付采购人使用过程中发生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安全事件,由成交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2)成交人必须保证服务所供货物的质量、安全;成交人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一、承诺函五、涉及本章未提供的格式,供应商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自行提供。四、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如果表格填写不全请自行添加表格。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良好;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0.我公司满足本项目采购人要求的特别条件(有/无)。9.我公司按要求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8.我公司提供的产品不属于进口产品。7.我公司不是联合体。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的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如果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本次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本次政府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注: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亲自投标而不是委托授权代表投标适用。附: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填写)兹证明:(姓名)系(供应商名称全称)的(选填: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我方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开标、评审、澄清、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姓名:(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填写)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全称),(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包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开标、评审、澄清、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书
1、在参与本次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行为;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声明: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四、声明函注: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参与投标,委托授权代表投标适用。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两面)
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的失信行为。3、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行为;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内;
特此承诺若我方作出虚假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参加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选填: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日期: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全称)作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的分支机构,行业为:。符合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但允许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特殊情况。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明确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公司已获得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授权代表或公司)授权参与本政府采购项目,我公司在参与本政府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担。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六、分支机构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承诺函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
项目名称:七、技术要求应答表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该表可自行添加行。注:1、供应商必须根据本次采购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项目编号:
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文件的要求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八、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4.该表可自行添加行。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成交)资格。2.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不超过该包预算价。1.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九、报价函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XXX天。(不得少于90天)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1分,其他响应文件1份),报价表2份。。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十、商务、服务应答表注:供应商必须按实填写,并载入响应文件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必须按实填写,并载入响应文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全称:(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填写)2、该表可自行添加行。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且必须载入响应文件,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成交)资格。注:1、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业绩,联合体的应在备注中明确业绩所属的联合体成员的名称)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十一、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