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昌图县燃气管网数字化改造项目EPC一期工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804.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昌图县燃气管网数字化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9570 | 工程名称 | 昌图县燃气管网数字化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9570001001 | 标段名称 | 昌图县燃气管网数字化改造项目EPC一期工程 | |||||||||||
建设单位 | 昌图县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5月2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5月2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 | 建设地点 | 铁岭市昌图县城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金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明兴建设安装有限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常城 | 高思奇 | 贺振华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常城 | 高思奇 | 贺振华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张伟 | 李晓光 | 王洪利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辽221111117871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辽221171881813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蒙1152015201504522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正高级工程师、202200019010020 | 高级工程师、00235017 | 高级工程师、4182146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11117871 | 辽221171881813 | 蒙1152015201504522 | |||||||||||
投标报价 | 8046033.100000元 | 8070316.200000元 | 8021748.6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366日历天 | 366日历天 | 366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设计单位: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并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 | 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并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设计单位: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并且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 | 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设计单位: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并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 | |||||||||||
评审得分 | 92.1 | 83.91 | 82.76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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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金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明兴建设安装有限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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