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晃侗族自治县㵲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hxrf招字(2023)008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鑫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伍伟光0745-27178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新晃侗族自治县㵲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晃侗族自治县㵲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晃侗族自治县㵲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晃发改审〔202232号,项目代码2209-431227-04-05-64310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晃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晃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㵲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晃县㵲水流域龙溪县城段;

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的建设内容具体如下:1、城区污水收集管网DN300-DN50011.5km,2、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DN300钢管1.42km3、生态沟渠工程,总长3.3km,4、生态护岸工程,总长320m

2.4 工期要求180天,其中设计30天,施工15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2.5 招标范围:新晃侗族自治县㵲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对新晃侗族自治县㵲水及支流龙溪县城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EPC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和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  

2)施工部分: 1、城区污水收集管网DN300-DN50011.5km,2、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DN300钢管1.42km3、生态沟渠工程,总长3.3km,4、生态护岸工程,总长320m.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2.6招标编号:HNHXRF招字(2023)008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上一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环保类或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3.1.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施工关键岗位人员为: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 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环保类或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 人、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1 人;安全员(具有安全考 核合格证 C 证) 1 人;质量员(具有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1 人; 且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2023年8-10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设计关键岗位人员为: 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或市政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 人;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2023年8-10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2日起,登录怀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1218  9 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 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13807458812

8. 联系方式

  人:

新晃侗族自治县晃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恒鑫荣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新晃县

   址:

怀化市鹤城区华桥信息大楼1730

  人:

张先生

项目负责人:

伍伟光

    话:

13627451977

   话:

0745-27178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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