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镇任湖田小区农贸市场招租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2-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横招【2022】177-1号
横店镇任湖田小区农贸市场经批准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概况
资产所有者:横店镇任湖田小区
资产位置:横店镇任湖田小区
招租资产:农贸市场(包含13间街面商铺)
经营范围:非制造业,无安全、环保隐患的任何农贸物业。
招租期限: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招租底价:底价20万元/年,租金提前一个月缴清
二、招租方式:公开竞投,最高价者承租
三、报名人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20日 17:00止(节假日不受理)。
地点:横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211办公室(横店镇迎宾大道155号),报名时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竞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1日 上午10时
地点:横店镇环城北路333号(横店镇综合执法中队)
六、竞投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中标后2万转履约保证金),于2023年2月19日16:00前转、汇或存入以下账户,户名:横店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一其他账户,账号:201000027955393000004,开户行:东阳农商银行横店支行(竞投人带身份证及银行单据到竞投现场备查,竞投现场不收现金)
招租方联系人:任赤平 13505899583
横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9-86587171
横店镇任湖田小区
2023年2月9日
横店镇任湖田小区农贸市场招租竞投须知
横店镇任湖田小区农贸市场招租竞投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 承租者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不得妨碍和污染小区居环境,装修时不得破坏承重结构,并经小区二委会批准,承租期间招租方有权对承租人的经营情况实施监督,因承租人过失或过错导致房屋出现损坏,承租人应负责维修。
二、承租方负责水、电、维护、房屋租赁税等一切费用,拖延交纳责任自负。电费由承租方负责。
三、本次出租房屋不得用于抵押贷款、借贷,到期后承租人的债券债务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经营范围:非制造业,无安全、环保隐患的任何农贸物业。
五、如转租,需经小区两委同意。
六、租期满后,墙体、地面恢复完好,原有设备、电器等完好交给招租方,经小区委员会验收符合各项规定后退回履约保证金。
七、未按时报名者,或者未按时足额向指定账户转、汇、存入2万元竞投保证金者,或者未按时签到者,不得参加竞投。未中标者三个工作日内退还2万元竞投保证金,中标者2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至合同期满,招租方验收通过,双方交接后押金退还)。
八、农贸市场作为一个标进行竞投,竞投者应举牌报价,以底价20万元/年起报,后一位报价者比前一位报价者要高,并且所增报价应是1000元的整倍数;竞投主持人连报三次同一报价,无人再报价时,确定该报价人为承租候选人,中标价为一年承租款,次年租金提前一个月缴清。
九、竞投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横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招租方向承租候选人发出租赁成交通知书,并在七天内与招租方签订承租合同,每年租金提前一个月交清。未按规定交纳承租款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十、租赁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承租人因自身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承租合同的,取消其承租资格,并由横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2万元竞投保证金直接转招租方作没收处理。
十一、参投人数少于3人时,不得安排竞投,招租方应重新组织招租。重新组织后仍少于3人时,经横店镇公共资源交管办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公开招租,而进行直接租赁。直接租赁时,所有的承租合同条款必须与本竞投须知规定的相符,承租款不得低于本竞投须知规定的招租底价。
十二、承包期内,如遇地块开发或另作他用,承租人需配合完成交接,任湖田小按剩余月份退还租金,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横店镇任湖田小区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