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标讯》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基金债选取主承销商及基金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讯》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基金债选取主承销商及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HNDTBG2023-CG(FW)-024
资金来源:其它招标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6-29
受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基金债选取主承销商及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基金债选取主承销商及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DTBG2023-CG(FW)-024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预算限价):按基金债实际发行规模的1.30‰/年计取债券承销商承销费;
按基金债实际发行规模的2.80‰/年计取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费。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本次债券预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3亿元(可分次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以监管机构的最终批复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最终债券期限及是否含权,根据发行时项目情况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等渠道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期间);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5本项目采取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5.1联合体应由1家基金管理人及不超过2家证券公司组成,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同时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5.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内若有2家证券公司,则须在联合体协议内明确各自承销份额及比例。
联合体须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5.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1.5.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1.7.5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联合体内的证券公司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并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如联合体中有两家主承销商,则需同时满足。
2.2联合体内的基金管理人具有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每天09:00~12:00时,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1)招标中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招标编号:HNDTBG2023-CG(FW)-024
资金来源:其它招标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6-29
受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基金债选取主承销商及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基金债选取主承销商及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DTBG2023-CG(FW)-024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预算限价):按基金债实际发行规模的1.30‰/年计取债券承销商承销费;
按基金债实际发行规模的2.80‰/年计取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费。
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本次债券预计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3亿元(可分次发行,实际发行规模以监管机构的最终批复为准),发行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最终债券期限及是否含权,根据发行时项目情况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内容。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系统等渠道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出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期间);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5本项目采取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5.1联合体应由1家基金管理人及不超过2家证券公司组成,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同时满足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5.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内若有2家证券公司,则须在联合体协议内明确各自承销份额及比例。
联合体须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5.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1.5.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第1.7.5项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联合体内的证券公司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并具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如联合体中有两家主承销商,则需同时满足。
2.2联合体内的基金管理人具有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证明。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请于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4日每天09:00~12:00时,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1)招标中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咨询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