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304#氧化生产线废气处理系统改造中标公示
金额
782.24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7/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30-176011010629/01
预算金额399.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青岛国标环保有限公司382.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304#氧化生产线废气处理系统改造中标公示

本项目于2017年11月30日在西安市阎良区中飞格兰云天酒店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1号

招标编号:0730-176011010629/01

项目名称:304#氧化生产线废气处理系统改造

中标人名称:青岛国标环保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3,824,95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青岛国标环保有限公司,评标价:RMB 3,824,95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标价:RMB 3,997,5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昕宇表面工程有限公司,评标价:RMB 4,281,487.94

2)其他投标人排序:

3)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无锡市电镀设备厂的投标文件存在2项重要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1)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1项第5条要求“投标文件应包含下述文件:…*13. 投标企业应提供开标日前3个月内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明示复印无效,则需提供原件)”,该投标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信证明明示仅用于某公司“科研生产调运一期”项目,该项目与本次招标无关,且“用于其他任何用途无效”,评委会判定该资信证明无效,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条款*7.1.37.2要求“资质及业绩要求:…提供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该投标商在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资质,经现场答疑确认该投标商尚未取得相应资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3项第2条要求“招标文件中带“*”的指标为重要指标,若不提供技术资料支持或不满足者,将予以废标…”评委会对该投标商的评议定为不合格,否决投标。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8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兴楠 010-8489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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