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精测产业园B区块)项目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精测产业园项目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106-330481-04-01-505467,招标单位为海宁国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海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施带路北侧,陆家桥港南侧道路南侧,万物工厂西侧道路西侧,金星路东侧。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4230.65m2,包含厂房B1建筑面积27667.76m2,厂房B3建筑面积4504.01m2,厂房B4建筑面积10572m2,厂房B5建筑面积324m2,办公楼建筑面积17345.05,仓库B1建筑面积192m2,仓库B2建筑面积360m2,门卫B1建筑面积38.15m2,门卫B2建筑面积23.76m2。
2.2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含桩基)、安装、消防、通风、抗震支架、电梯、幕墙、室外(消防、给水)、消防废水池、液氮储罐基础等。
2.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350日历天。
2.4质量目标: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资格审查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取前9名,当得分相同时由审查委员会综合评审后确定其排名先后)。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 月 29 日至 2021年 12 月 09 日 14 时3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hn.jxzbtb.cn/TPBidder/自主登记。免费注册登记链接 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前附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为准);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审查资料中,格式自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预审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国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经济开发区芯中路 地 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杭先生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573-87262710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1年 11 月 29 日
附件: